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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进一步做好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工作

发布时间:2020-04-07 09:30 来源:中国建材报

核心摘要:近日,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工作的通知,要求全省建设行业进一步提高认识,积极采取措施,抓好工作落实,确保高质量完成本地区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工作任务。

 
 
通知明确了2020年工作任务。依据《国务院“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国务院“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十三五”规划》《甘肃省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等文件,按照《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十三五”省级人民政府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考核体系实施方案》等考核要求,2020年,城镇新建建筑设计施工和竣工验收阶段100%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城镇新建绿色建筑竣工面积占城镇新建建筑竣工面积比例要达到50%以上(另有如《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方案》等其他规定的按照规定执行,但不得低于50%)。各市州要按照前期的任务分解,完成城镇既有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节能改造。
 
通知明确了五个方面的工作重点。一是新建建筑节能。各地建设管理部门在建设程序的各个环节切实抓好新建建筑的节能管理,确保新建建筑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达到国家要求。为更好的适应甘肃省气候和自然环境情况,居住类建筑推荐执行《严寒和寒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75%)设计标准》(DB62/T3151-2018)及《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甘肃省地方标准修订的公告》(甘建公告〔2019〕105号)。二是绿色建筑。绿色建筑是建设行业绿色发展的重要内容,是建设行业落实绿色化发展理念的基础。各地要在总结前期绿色建筑工作经验,及时调整工作的方式方法,抓紧抓牢绿色建筑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的基础上,着力推进绿色建筑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保证绿色建筑项目达到相关标准要求。认真做好月度统计工作。鼓励符合条件的项目申报国家“绿色建筑创新奖”。三是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各地应依据国家、省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相关政策和技术标准规定,统筹结合棚户区改造、老旧小区改造、供热管网改造、公共机构节能改造、清洁取暖等工作,整体集中推进节能改造。在统一规划建筑外立面,突出整体效果的同时,加强监管,确保改造工程质量、节能效果,完成目标任务。四是建筑能耗监测。根据住建部建筑能耗监测平台验收要求,甘肃省完成了预验收,并且已经报请住建部组织进行最终验收。在住建部对甘肃省建筑能耗监测平台验收之前,兰州市、天水市、金昌市、西北师范大学、兰州理工大学、甘肃土木工程科学研究院要保证监测点数不减少、监测数据上传正常,并在可能的情况下,尽量增加监测楼栋数。确保通过国家验收。五是推动外墙围护结构与节能一体化技术应用。外墙围护结构与节能一体化技术是集保温隔热功能与围护结构功能于一体,墙体不需另行采取保温措施即可满足现行建筑节能标准的建筑节能技术。该技术是对传统建筑保温设计和施工方法的一次重大变革。在甘肃省范围内使用的外墙围护结构与节能一体化技术及其配套产品必须同时满足具有完备的技术体系、设计施工验收等标准齐全、不少于3个工程应用、节能防火等各项性能符合国家和省上的标准规范要求、未发生由此产生的安全质量事故等要求。
 
各地要加强对一体化技术产品生产、施工、检测等环节的过程监管,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对于外墙围护结构与节能一体化技术及其产品出现的工程质量问题要及时处理,并总结经验。
 
通知还提出了靠实目标责任、开展监督检查、加大试点示范、提升统计分析、加强能力建设等五个方面的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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