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摘要:6月30日,住建部发布《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称自2021年7月1日起,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将停止受理房地产开发企业三级、四级资质的核定申请和暂定资质备案申请。2021年7月1日前已受理的,仍按原条件进行审批或备案。
上一篇:中建科工广东公司组织党员和职工收看收听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
下一篇:住建部:加快完善住房制度 努力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