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摘要:昨天,青岛地铁1号线一项目施工方自曝偷工减料事件有了最新通报:项目拆除重建,业主负责人停职检查,总承包方中国葛洲坝集团电
处罚是有了,但实在不能大快人心。恕我直言,这样的处罚看似给了舆论一个交代,实则对于承包方无关痛痒。
被青岛地铁列入黑名单?意味着在换个名称在别处还可以继续包工?罚款100万?可能远不及分包揩油的金额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七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九条均规定: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作为总承包方,葛洲坝在该项目过程中有多层分包现象是不争的事实,而绝不是此前他们口中的管理不善问题。
据此次举报人刘飞云介绍,该项目从中标到具体施工人员手里,已经被层层分包了5次。其中他的“上家”在不出工不出料的情况下一次性抽掉17万元,最终使得施工方的利润大大降低。
我们可以看到,刘飞云“上家”抽掉的17万仅仅只是其中分包的一个环节,不敢想象此次工程被褥掉多少羊毛。那么可想而知,真正到施工方手里的可用资金能有多少?更遑论正常的工程利润了。
除了工人的必要劳工费外,购买材料的预算能剩多少?在此种情况下,偷工减料、假货次品似乎成为他们的必然首选。
不难看出,这只是“分包产业链”中的一个缩影。青岛地铁尚且存在这样的问题,其他小工程更甚。分包、转包让工程质量陷入危机,为大众安全埋下隐患。
虽然此次事件是当事人刘飞云自曝出来,有一定的偶然性。但仔细想想,如果不是自曝,有着严重质量问题的工程,“被爆”也只是时间问题。
一个总额1.4亿的地铁配套工程项目竟然被分包5次,最终的责任应该由谁承担?
材料以次充好,工程勉强完工,交付使用后有问题再返修,拖过5年质保期便甩锅不再负责。甚至一些小的建设方在交工后便注销自己的公司,逃避责任,然后转身在别处另注册公司继续自己的“揩油”业务。层层推脱责任,最终坑的还是国家,苦的还是百姓。
对舆论做交代不只是发通知表态,大众关注的也不止于青岛地铁这一个出事的工程。在建的工程还有多少存在此类现象?已经完工的新建工程有多少也曾是黑心分包的结果?有关部门应加大执法力度,彻查此类事件,让工程使用方放心,大众安心,才是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