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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昌平业主因楼上漏水索赔18万!装修时这个“小错”千万不能犯

发布时间:2019-05-23 10:48 来源:

核心摘要:因楼上装修漏水致下层房屋受损,无法出租,家住北京昌平公园悦府小区的邱女士将楼上业主和装修公司起诉至法院,索赔18.2万余元。

 因楼上装修漏水致下层房屋受损,无法出租,家住北京昌平公园悦府小区的邱女士将楼上业主和装修公司起诉至法院,索赔18.2万余元。

 

5月22日上午,该案在昌平回龙观北店嘉园社区开庭审理。据了解,该案是昌平法院回天社区法官工作站的第一次巡回审判,这次在社 区会议室的庭审,吸引了几十余名社区居民前来旁听。

 

“楼上漏水把我家新装修的房子给泡了,本想对外出租,现在却租不出去。”邱女士的丈夫称,事发今年3月14日晚,当时楼上业主家里正在装修,是装修公司的工人下班没关紧水管阀门导致跑了一夜水,第二天早上才发现。楼上漏水不仅影响了他们一家,楼下两三层的 业主也受到影响。

 

邱女士丈夫表示,3月10日他们签订了一份租赁协议,没想到租户还没住进来,房子就出了变故,由于跟楼上业主及装修公司几次协商未果,导致房子不能重新装修和出租。他们赔付了租赁方6个月房租,共计5.1万元。因此将楼上业主及装修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对方赔付 自己赔偿18.2万余元。

 

而住在邱女士家楼上的何先生则认为,他们房屋正在装修,已经委托给了装修公司,自己并不在现场,且是由于施工方失误导致漏水,根据此前与装修公司签订的协议,他们不应该承担责任。且对邱女士索要赔偿范围产生质疑,“我们家漏水,是对她们家产生了影响, 但程度远远没有到需要重新装修的地步。”

 

而装修公司表示,愿意承担责任并赔偿,但对于给邱女士造成损失方面存疑,只同意赔偿5000元。

 

由于部分事实有待认定,该案并未当庭宣判。

来源丨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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