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摘要:为深入贯彻落实人才强市战略,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在“引才、聚才”方面的保障作用,助力高校毕业生在遂创业就业、实现“安居梦”,日前,记者从遂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遂宁市住房公积金支持高校毕业生“留遂安业”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将于2026年4月23日起实施,有...
为深入贯彻落实人才强市战略,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在“引才、聚才”方面的保障作用,助力高校毕业生在遂创业就业、实现“安居梦”,日前,记者从遂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遂宁市住房公积金支持高校毕业生“留遂安业”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将于2026年4月23日起实施,有效期三年。
哪些毕业生可以享受政策?
《实施办法》明确,适用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分为两类:
在遂高校毕业生:指在遂宁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普通高校就读的应届毕业生。
来遂落户的高校毕业生:指遂宁市行政区域外普通高校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且已在遂宁市行政区域内完成户籍登记。
此外,需要注意的是,国外高校应届毕业生回遂宁市行政区域内单位就业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经审核通过后,同样可享受本政策支持。
具体有哪些支持政策?
据悉,政策包含“两项补贴”和“一项贷款支持”,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最高可获2200元缴存补贴,并享受贷款额度上浮及利息补贴。
1.首次缴存补贴:200元/人
申请条件:毕业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信息登记,当年年底前在遂宁市开设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并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
登记时间:在遂高校毕业生需在毕业当年6月30日前登记;非在遂高校毕业生可延长至当年9月30日前登记。
申领时限:符合条件后,需在次年1月底前提交领取申请。
2.留遂缴存补贴:2000元/人
申请条件:在享受首次缴存补贴的基础上,毕业生还需在遂宁市行政区域内的单位依法连续缴存“五险一金”满6个月。
发放时间:经遂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核验通过后,于次年7月底前发放。
3.加大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
提高贷款额度:享受首次缴存补贴的毕业生,在遂宁市辖区内首次购买自住住房且符合贷款条件的,在原可贷额度的基础上增加10万元贷款额度(不超过本市最高贷款限额)。
贷款利息补贴:每笔贷款可额外享受一次性2000元的利息补贴。该补贴在贷款发放后1个月内计入主贷人公积金账户,夫妻双方共同申请的不可重复享受。
如何申请与办理?
办理流程主要分为三步:
·信息登记:
毕业生可通过“遂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线上办理,或前往遂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服务大厅窗口,提供身份证明、毕业证明、学籍证明、户籍证明(市外普通高校毕业生需提供)等材料完成登记。
·账户设立:
已就业的,由所在单位为毕业生设立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
暂未就业或灵活就业的,可直接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设立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
·补贴发放:
满足缴存时长等条件后,补贴将自动或经申请审核后发放至毕业生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
注意事项
账户状态:毕业生需保证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否则视同放弃补贴支持。
资金使用:毕业生缴存的公积金可按照《遂宁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用于购房、租房、还贷等提取业务。
新政旨在通过“真金白银”的补贴
和实实在在的贷款支持
降低高校毕业生在遂安居成本
提升城市吸引力
具体办理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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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前往服务窗口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