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
  • 全国
  • 北京
  • 天津
  • 河北
  • 山西
  • 内蒙古
  • 辽宁
  • 吉林
  • 黑龙江
  • 上海
  • 江苏
  • 浙江
  • 安徽
  • 福建
  • 江西
  • 山东
  • 河南
  • 湖北
  • 湖南
  • 广东
  • 广西
  • 海南
  • 重庆
  • 四川
  • 贵州
  • 云南
  • 西藏
  • 陕西
  • 甘肃
  • 青海
  • 宁夏
  • 新疆
当前位置:首页 > 房地产业

河南郑州航空港区五部门联合发文 规范农村集体土地房屋建设管理

发布时间:2026-04-01 12:29 来源:本站原创

核心摘要:近日,航空港区建设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场监督管理和营商环境局、社会事业局和应急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农村集体土地房屋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

中华建设网讯 (通讯员 薛起嵩)近日,航空港区建设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场监督管理和营商环境局、社会事业局和应急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农村集体土地房屋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围绕健全新建农房安全管理和强化既有农房安全管理等方面,提出17条具体措施,强化部门协调联动,形成齐抓共管工作局面。

 

《指导意见》强调,属地乡镇(办事处)要加强对农房新建、改扩建、使用维护、改变用途等方面安全知识的普及,提升村民的安全意识,引导村民依法建房,从源头上推动农房建设健康有序发展。

 

在健全新建农房安全管理方面,《指导意见》指出,要科学规划选址,规范宅基地审批和建房规划许可管理,提升设计水平,强化施工过程监管,严格竣工验收,建设现代宜居农房,加强违规建房监管,提升农房信息化监管水平。

 

在强化既有农房安全管理方面,《指导意见》指出,要加强变更用途监管,严格农房改扩建管理,持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改造,常态化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探索建立农房体检、保险制度。

 

《指导意见》的出台,落实了各级责任,加强部门联动,建立农房用地、规划、审批、建设、使用全过程管理制度,有力保障农房质量安全,提升农村居民居住品质,为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奠定坚实基础。

热门标签

投稿 订阅 合作

订阅

投稿

微信扫一扫,使用小程序
单位
姓名
地址
电话
稿件或合作事项
请先做成一个压缩包文件再上传,文件大小不超过10M。
大文件请发邮箱:zhjszzs@126.com
并标明“新闻投稿/论文投稿”
友情链接
联系方式
027-68873367
010-88585617
周一至周五 8:30-17:30
电子邮箱: zhjszzs@126.com
中华建设杂志社公众号
中华建设网
公众号
红点视频
公众号
中华建设杂志社头条号
中华建设杂志社新浪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