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摘要:8月11日,东莞市住建局官网发布《关于继续征集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的公告》(下称“公告”)称,为稳步加大保障性住房供应,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以需定购“原则,在东莞行政区域内征集条件合适的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
8月11日,东莞市住建局官网发布《关于继续征集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的公告》(下称“公告”)称,为稳步加大保障性住房供应,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以需定购“原则,在东莞行政区域内征集条件合适的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
根据公告,此次征集范围包括已建成存量商品房,和纳入保交房攻坚战且主体已经封顶、剩余工程量不大且已明确具体竣工日期的在建未售商品房。
公告还明确,征集房源需满足所属项目资产负债和法律关系清晰,并已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权属清晰可交易,可以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同时,征集房源用作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户型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征集房源用作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户型建筑面积不超过90平方米。收购价格以同地段保障性住房重置价格为参考上限。
此外,征集房源以楼栋或楼层为单位,不能以楼栋或楼层为单位的,其中收购商品房用作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应当具有相对独立性,可实现封闭式管理。公告还称,优先考虑债务即将到期而无力偿还的房地产企业库存商品房。
记者还从《征集房源明细表》看到,填报单位需填写项目名称、开发商名称以及项目所在镇街(园区),并详细介绍项目存量未售套数、存量户型面积段以及竣备时间。如未竣备,需注明计划竣备时间,还有项目意向出让单价。
值得一提的是,《东莞市2025年住房发展年度计划》就已明确提出,今年东莞将推进处置存量商品房工作。用足用好收购存量商品房政策,坚持以需定购,积极探索利用专项债、保障性住房再贷款等多渠道资金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安置房,改善市场供应。
事实上,自2024年起,全国多地就已开始试点存量商品房“收储”工作,并在金融和财政政策上加大对“市场+保障”住房供应体系的支持力度。据房地产研究机构克而瑞统计,目前全国已有超60个城市表态支持国有企业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
从政策落地和资金到位情况来看,各项进展也在加快。2024年以来,中央及监管部门对收购存量商品房的资金支持政策持续落地,当前各地收购存量商品房的资金来源主要包括住房租赁团体购房贷款、保障性住房再贷款、专项债券等。(记者 黄慧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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