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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公积金新政昨起实施

发布时间:2024-10-16 17:34 来源:福州日报

核心摘要:15日,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通知,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15日,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通知,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

原政策规定,缴存人申请纯公积金贷款购买二套自住住房或产权面积为144平方米(不含)以上的自住住房,按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执行。

新政策调整为,缴存人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均按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执行,不再区分首套、二套和产权面积,有效降低居民购房成本。新政策还增加了“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保障性住房,按首付款比例不低于15%执行”,有助于更多刚需家庭享受住房公积金政策红利,通过较低成本购买保障性住房,实现安居梦想。

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

原政策规定,缴存人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统一按双职工80万元、单职工50万元执行。

新政策出台后,缴存人家庭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双缴存人100万元、单缴存人60万元,在满足测算条件和还款能力的前提下,有利于缴存人更好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红利。同时,对于多子女家庭、各类人才等缴存对象,在此基础上继续给予支持政策。

公积金贷款政策热点问答

问:调整后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有哪些变化?

答:原首付款比例按照缴存人家庭购买的自住住房产权面积(144平方米以上或以下)以及套数(首套或二套)执行差别化的政策,现政策规定缴存人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均按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执行,其中购买保障性住房的按首付款比例不低于15%执行。

异地缴存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福州行政区域范围内自住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仍按照原政策执行。

比如:张先生和妻子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了一套鼓楼区的自住住房,2023年已申请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近期拟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一套台江区150平方米的自住改善性住房,按照新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

问:调整后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是多少?

答:流动性宽松或正常时,即当上季度中有2个月个贷使用率﹤95%,缴存人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统一按双缴存人100万元、单缴存人60万元执行;流动性紧张时,即当上季度中有2个月个贷使用率≥95%,缴存人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统一按双缴存人60万元、单缴存人40万元。个贷使用率以福州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在官方网站上发布调整公告为准。

当前,福州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流动性状态均为宽松或正常,因此,最高贷款额度执行双缴存人100万元、单缴存人60万元。对首次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且名下无房的刚性需求缴存人,不受流动性紧张状况限制,最高贷款额度统一按照福州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执行。

问:多子女家庭、各类人才如何执行最高贷款额度政策?

答:多子女家庭、各类人才等其他缴存对象,在此基础上继续给予支持政策。其中符合生育政策的多子女家庭购买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测算时,二孩家庭另加20万元,且最高贷款额度为双缴存人120万元、单缴存人80万元;三孩家庭另加40万元,且最高贷款额度为双缴存人140万元、单缴存人100万元。各类专项支持政策按“就高不就低”原则执行。(记者 李琪 韩靓 赖志昌 孙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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