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
  • 全国
  • 北京
  • 天津
  • 河北
  • 山西
  • 内蒙古
  • 辽宁
  • 吉林
  • 黑龙江
  • 上海
  • 江苏
  • 浙江
  • 安徽
  • 福建
  • 江西
  • 山东
  • 河南
  • 湖北
  • 湖南
  • 广东
  • 广西
  • 海南
  • 重庆
  • 四川
  • 贵州
  • 云南
  • 西藏
  • 陕西
  • 甘肃
  • 青海
  • 宁夏
  • 新疆
当前位置:首页 > 房地产业

四川成都:新购房取得产权证后即可上市交易、买房可落户

发布时间:2024-10-15 17:12 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核心摘要: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成都市近日出台多项措施,涉及限售、土地出让等多项内容。自2024年10月15日起正式施行。

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成都市近日出台多项措施,涉及限售、土地出让等多项内容。自2024年10月15日起正式施行。

优化土地出让建设条件:新出让住宅用地成品住宅建设比例由各区自行确定;支持多宗经营性建设用地组合供应,涉及产业用地和住宅类用地组合供应的,应坚持“先产业开发、后住宅建设”。

完善商服用地规划布局:支持各区结合片区功能开展规划论证,优化商业服务业用地规模和布局。

调整土地出让金缴纳政策:新供应经营性用地出让合同签订1个月内缴清50%土地出让价款,剩余价款1年内缴清并支付利息。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范围内新供应经营性用地可1年内缴清,不计收利息。不再收取履约保证金。

优化住房贷款及交易政策:二孩及以上家庭新购住房均认定为首套;新购商品房和二手房取得产权证后即可上市交易。

另外,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商品住房(已交付使用)或二手住房的人员,可在住房所在地申请本人落户,其配偶、未成年子女、老年父母符合投靠条件的,可申请办理户口随迁。(记者 陈凯 王玉龙)
0

热门标签

投稿 订阅 合作

订阅

投稿

手机订阅入口
单位
姓名
地址
电话
稿件或合作事项
请先做成一个压缩包文件再上传,文件大小不超过10M。
大文件请发邮箱:zhjszzs@126.com
友情链接
联系方式
027-68873367
010-88585617
周一至周五 8:30-17:30
电子邮箱: zhjszzs@126.com
中华建设杂志社公众号
中华建设网
公众号
红点视频
公众号
中华建设杂志社头条号
中华建设杂志社新浪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