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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购新房补贴5万元 可用公积金付首付

发布时间:2024-10-10 09:28 来源:新华网呼和浩特

核心摘要:呼和浩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消息,10月10日至11月10日,呼和浩特市将开展房展促销月活动,期间购新房(仅包含住宅性质房源)者,每套可获最高补贴5万元,可以用公积金支付首付款。

呼和浩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消息,10月10日至11月10日,呼和浩特市将开展房展促销月活动,期间购新房(仅包含住宅性质房源)者,每套可获最高补贴5万元,可以用公积金支付首付款。

本次房展促销月采取“互联网+房地产”模式在线上举办,通过“青城好房”小程序,同步结合“青城好房子”巡礼评选等主题活动展开。全市共有42家开发企业的52个项目报名参展,新建商品房源共计17399套,其中住宅性质房源15433套、商业性质房源1966套;二手住宅房源210套。

呼和浩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李猛介绍,10月10日至11月10日,凡购买参展新建商品住房(仅包含住宅性质房源)者,给予网签合同价款1%的购房补贴;本市户籍的二孩及以上(2023年8月24日以后出生)家庭购买参展新建商品住房的(仅包含住宅性质房源),给予网签合同价款1.5%的购房补贴。以上政策按照就高不重复享受原则,单套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5万元。

呼和浩特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主任李燕介绍,从9月23日起,在呼和浩特市市四区内购买新建预售商品住房的呼和浩特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缴存职工,持本人身份证明、《预售商品房网签合同》(草稿)、房地产开发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房地产开发企业承诺书》到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服务大厅窗口,可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划转至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已办理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业务的职工,仍可按规定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除上述政策,房展促销月活动期间的优惠政策还有家电消费券补贴、人才购房补贴、取消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调控限制、换购补贴等。

本次房展促销月活动由呼和浩特市房地产业协会承办,呼和浩特市住建局、商务局协办。(杨腾格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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