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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出台“三限房”新政 两种行为将禁止申购一年

发布时间:2020-04-02 12:40 来源:

核心摘要:中华建设网讯 3月31日,记者获悉,南昌市房管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市区三限房销售规定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以进一步

 
中华建设网讯  3月31日,记者获悉,南昌市房管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市区“三限房”销售规定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以进一步规范申购登记行为。自今年3月30日起,对累计2次选房后放弃房源的,一年内不允许其再次申购;对累计5次可以选房但放弃选房的,一年内不允许其再次申购。

据了解,三限房是指经济适用房、限价房、廉租房的总称。三限房即商业住房土地出让时,不但要限套型、限房价,还要限制销售对象,土地招标时要求竞标者需报出合理的地价和预期销售房价才能中标。《通知》要求,将进一步完善“三限房”销售行为,进一步规范申购登记行为。《通知》明确,对累计2次选房后放弃房源的,一年内不允许其再次申购;对累计5次可以选房但放弃选房的,一年内不允许其再次申购。
 
据了解,《通知》进一步完善摇号选房规则。当期所有房源按不同户型分组摇号方式确定“三限房”购买对象资格名单,开发企业可视情选择采取人房对应或顺序号的摇号方式,并在对外公示的《摇号选房方案》中予以明确。《通知》还要求,采取“人房对应”摇号方式的,应按房源户型分组摇出申购人和对应房号,同时摇出未中房人员的轮候序号;对摇中后放弃的房源,开发企业应在销售现场和南昌房地产信息网站公示2天后,再组织轮候人员按轮候序号替补选房,直至所有房源或所有轮候人员选完为止。
 
采取“顺序号”摇号方式的。应按房源户型分组摇出申购人的选房序号,由开发企业组织申购人依序选房;开发企业在销售现场应以选房序号对应所选房号的方式,在现场销控表上进行标注,接受监督。当期所有摇号、选房工作结束后,所剩房源由开发企业自行按规定销售。(资料来源:江南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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