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摘要:日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发出通知,决定,于2025年至2028年,以“技能照亮前程”为主题,组织开展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其中,住建领域将举行“第二届全国住房城乡建设行业职业技能大赛”“第三届全国住房城乡建设行业职业技能大赛”。
中华建设网讯 (记者 阎秋) 日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发出通知,决定,于2025年至2028年,以“技能照亮前程”为主题,组织开展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其中,住建领域将举行“第二届全国住房城乡建设行业职业技能大赛”“第三届全国住房城乡建设行业职业技能大赛”。
据了解,为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激励更多劳动者特别是青年一代走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培养更多大国工匠、能工巧匠、高技能人才,人社部决定,于2025年至2028年,以“技能照亮前程”为主题,组织开展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
竞赛将组织一类职业技能大赛35项。
竞赛的标准将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高级工以上技能要求命题。
根据安排,各项赛事由第一主办单位负责竞赛活动的统筹协调和规范管理。
要求,第一主办单位牵头科学制定竞赛实施方案,结合赛事特点和实际,合理确定各赛事决赛时间和举办地,广泛发动企业职工参赛,扩大企业职工参赛比例,认真做好选手实名制信息审核工作。鼓励采取集中开放形式办赛。
要做好裁判人员的管理培训和各级各类赛事设备支持单位监管工作。均衡合理分配各参赛队决赛名额,除中央企业组织的竞赛外,以省份为单位组队,不得以企业、院校为单位组队。要认真组织开展赛后技术点评,推广竞赛成果,推动各职业领域技术创新和技能水平提升,实现以赛促学、以赛促训、以赛促建。
大赛将按照“谁主办、谁负责”原则,由第一主办单位按照人社部关于职业技能竞赛选手获取相应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有关规定,发放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依据国家职业标准举办的职业技能竞赛,按照有关规定为获奖选手晋升相应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属于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内的职业(工种),按照国家职业资格目录规定,由相应的职业资格实施机构落实证书发放工作。
对于一类职业技能大赛获得各职业(工种)决赛单人赛项前5名、双人赛项前2名的参赛选手,按相关规定晋升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
对于一类职业技能大赛获得各职业(工种)决赛单人赛项第6-20名、双人赛项第3-10名的参赛选手,按相关规定晋升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
根据安排,住建领域将举行两场大赛:
一、“第二届全国住房城乡建设行业职业技能大赛”
大赛于2026年10月举行决赛。
由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主办。
竞赛职业(工种)七个,包括:砌筑工、管工、手工木工、智能楼宇管理员、焊工、燃气具安装维修工、装饰装修工。
二、“第三届全国住房城乡建设行业职业技能大赛”
大赛于2028年10月举行决赛。
由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主办。
竞赛职业(工种)七个,包括:钢筋工、防水工、古建筑工、起重装卸机械操作工、乡村建设工匠、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员、燃气储运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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