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
  • 全国
  • 北京
  • 天津
  • 河北
  • 山西
  • 内蒙古
  • 辽宁
  • 吉林
  • 黑龙江
  • 上海
  • 江苏
  • 浙江
  • 安徽
  • 福建
  • 江西
  • 山东
  • 河南
  • 湖北
  • 湖南
  • 广东
  • 广西
  • 海南
  • 重庆
  • 四川
  • 贵州
  • 云南
  • 西藏
  • 陕西
  • 甘肃
  • 青海
  • 宁夏
  • 新疆
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

2026年1月1日起,一批新规将施行!

发布时间:2026-01-05 14:17 来源:新华社

核心摘要:2026年1月1日起,一批新规将施行,事关社会治安、保育教育、电动汽车、网络安全等多方面,更好回应群众关切,护航美好生活,增添发展活力……一起来看,哪些你最关注?

2026年1月1日起,一批新规将施行,事关社会治安、保育教育、电动汽车、网络安全等多方面,更好回应群众关切,护航美好生活,增添发展活力……一起来看,哪些你最关注?

 

考试作弊、无人机“黑飞”等行为或将面临处罚

 

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1月1日起施行,将一些新出现的影响社会治安的行为纳入管理范围,进一步优化和完善治安案件办理程序等。考试作弊;组织领导传销;从事有损英雄烈士保护等行为;以抢控驾驶操纵装置等方式干扰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驶;升放携带明火的升空物体;高空抛物;无人机“黑飞”;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致使动物伤害他人等行为或将面临处罚。

 

幼儿园收费需列清单并公示

 

《关于完善幼儿园收费政策的通知》1月1日起施行。通知明确,公办幼儿园、普惠性和其他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的保教费、住宿费实行政府指导价,营利性民办幼儿园的保教费、住宿费及各类幼儿园的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对幼儿园收费实行目录清单管理,建立各地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幼儿园本园收费两张目录清单,并加强收费公示,未在清单内或未经公示一律不得收费。

 

电动汽车企业须对产品进行必要技术升级

 

全球首个电动汽车电耗限值强制性标准《电动汽车能量消耗量限值 第1部分:乘用车》(GB 36980.1—2025)1月1日起实施。新标准实施后,企业必须对新出厂的产品进行必要的技术升级。以2吨左右的车型为例,新标准要求百公里电耗不应超过15.1度电,技术升级后,在电池容量不变的情况下,电动汽车的续航里程平均将提高约7%,驾驶者体验将得到显著改善。

 

增值税法1月1日起施行

 

增值税法1月1日起施行。增值税法共6章,包括总则、税率、应纳税额、税收优惠、征收管理、附则。增值税是我国第一大税种,随着增值税法制定出台,我国现行18个税种中已有14个税种制定了法律,涵盖了绝大部分的税收收入,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取得重大进展。

 

规范网络空间用语用字

 

新修订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1月1日起施行。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推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信息技术创新发展,增加对网络空间用语用字的规范要求。明确每年9月的第三周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宣传周。

 

一次性信用修复政策重塑个人信用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一次性信用修复政策有关安排,自2026年1月1日起征信中心将根据不同还款情形完成自动调整,相关逾期记录不再在个人信用报告中展示。逾期信息产生于2020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单笔逾期金额不超过1万元;在2026年3月31日(含)前足额偿还逾期债务,同时满足上述三个条件将不会在个人信用报告中予以展示。

 

国家公园管护岗优先聘用当地居民

 

国家公园法1月1日起施行。明确鼓励和支持公众参与国家公园保护,开展多种形式的自然和生态环境保护教育;国家公园管理机构根据生态保护需要设立的生态管护岗位应当优先聘用当地居民;鼓励面向公众设立国家公园免费开放日;鼓励国家公园特色生态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创建等。

 

新网络安全法增加人工智能风险监测评估和安全监管

 

新修改的网络安全法1月1日起施行。回应人工智能治理和促进发展的需要,修改后的网络安全法规定,国家支持人工智能基础理论研究和算法等关键技术研发,推进训练数据资源、算力等基础设施建设,完善人工智能伦理规范,加强风险监测评估和安全监管,促进人工智能应用和健康发展。

 

网络虚拟财产纠纷等列入民事案件案由

 

新修改的《民事案件案由规定》1月1日起施行。民事案件案由是对当事人诉争的法律关系性质进行的概括。此次新修改增加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相关案由,并细化了知识产权相关案由;完善竞争纠纷、商事纠纷相关案由;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相关案由;针对新就业形态、老年人权益保护等人民群众所急所盼的领域完善相关案由等,案由总量达到1055个。

0

热门标签

投稿 订阅 合作

订阅

投稿

微信扫一扫,使用小程序
单位
姓名
地址
电话
稿件或合作事项
请先做成一个压缩包文件再上传,文件大小不超过10M。
大文件请发邮箱:zhjszzs@126.com
并标明“新闻投稿/论文投稿”
友情链接
联系方式
027-68873367
010-88585617
周一至周五 8:30-17:30
电子邮箱: zhjszzs@126.com
中华建设杂志社公众号
中华建设网
公众号
红点视频
公众号
中华建设杂志社头条号
中华建设杂志社新浪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