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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原拆原建 武汉推出10条新政支持城市更新

发布时间:2026-07-16 17:25 来源:

核心摘要:7月15日,武汉召开城市更新工作推进会,《关于支持城市更新的若干政策措施(第三批)》正式印发,围绕“四新”融合、服务保障和土地支持推出10项具体举措。其中,危旧住房自主更新原拆原建、鼓励发展临时性消费场景、工业用地提容不增收土地价款等一批突破性措施引人关注。

中华建设网讯  7月15日,武汉召开城市更新工作推进会,《关于支持城市更新的若干政策措施(第三批)》正式印发,围绕“四新”融合、服务保障和土地支持推出10项具体举措。其中,危旧住房自主更新原拆原建、鼓励发展临时性消费场景、工业用地提容不增收土地价款等一批突破性措施引人关注。

 

位于武汉市武昌区蛇山北麓与汉阳门正街之间的斗级营历史文化街区,改造升级后,成为市民游客打卡游玩的网红景点。 

 

危旧房自主更新可“原拆原建”探索增面积。新政明确按照“业主自愿、市场运作;党建引领、多元参与”原则,有序开展危旧住房自主更新原拆原建试点工作。业主可依法成立联合社组织,负责试点项目的申报与推进,积极稳妥推动治理模式创新。项目可探索增加地上建筑规模,增加面积应主要用于厨房、卫生间成套化改造,以及增设必要的市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公共安全设施。

 

允许外摆经营,营造更新片区“烟火气”。新政鼓励发展临时性消费场景,支持符合条件的商业载体利用城市更新片区内的开放式商业街区、特色消费街区自有空间等自有用地(红线)范围,在合理规划的经营区域内(消防通道除外),临时占用公共空间开展外摆经营活动。优化商业体临时性广告设施审批流程,辖区街道加强对外摆经营活动监督管理。

 

在强化土地政策支持方面,工业用地节约集约利用力度加大。单个工业项目经批准在原用地范围内通过技术改造、建设多层厂房、加层或利用地下空间而提高容积率的,由区级主管部门会审后报辖区政府批准调整,不再增收土地价款。

 

其他创新举措同步推出。科创载体方面,鼓励各区利用老旧街区、老旧四区、闲置厂房、闲置商业楼宇等存量资源改造建设科技型企业孵化器、中试基地、概念验证中心等科创载体,改造项目可推行告知承诺制,落实容积率奖励、土地混合利用、建筑功能转换等支持措施。工业园区方面,构建体检指标体系,对老旧园区和重点园区实施体检诊断,指导制订更新改造方案并提供全过程支撑服务。数字赋能方面,探索“BIM+CIM+AI”治理模式,构建城市更新综合管理平台,搭建城市三维数字底座,打造“城市更新一张图”,推动智能网联汽车、智慧城市场景接入城市运行管理平台。

 

服务保障方面,支持城市更新人才申报“武汉英才计划”等各级人才计划,各区对更新片区引进的产业人才、运营人才等提供政策咨询、安居保障等“一站式”服务,支持申报相应系列职称评审。土地政策方面,更新片区内公建类项目可先确定方案再公开出让;利用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公园与绿地的地下空间建设面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非营利性地下停车设施的,可不收取土地价款;经营性项目因统一规划需并宗实施的,剩余年限较短地块可申请延长至与剩余年限较长地块一致,最长不超过法定最高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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