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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日起,旧房换新颜 武汉公积金来兜底

发布时间:2026-04-03 11:53 来源:

核心摘要:4月3日,中华建设全媒体记者从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武汉市调整了住房公积金相关使用政策,以公积金为杠杆,精准撬动城市更新与民生改善。其中“支持危旧住房改造” 成为政策核心亮点,为老旧小区居民圆“安居梦”送来“及时雨”,同时配套优化贷款比例、放宽异地限制、灵活认定套数等措施,多维度助力城市高质量发展。

中华建设网讯  (记者 李孟)4月3日,中华建设全媒体记者从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武汉市调整了住房公积金相关使用政策,以公积金为杠杆,精准撬动城市更新与民生改善。其中“支持危旧住房改造” 成为政策核心亮点,为老旧小区居民圆“安居梦”送来“及时雨”,同时配套优化贷款比例、放宽异地限制、灵活认定套数等措施,多维度助力城市高质量发展。

 

 

新政明确,自4月2日起,参加武汉市危旧房合作化改造的缴存人,可使用规范的项目改造或安置协议、房屋互换补充协议等购房凭证资料,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武汉市首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享受首套房贷款政策,利率更优、门槛更低。

 

更具突破性的是,缴存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的公积金均可提取用于改造,提取金额可与租房提取金额合并计入缴存余额,既提升贷款额度,又破解资金难题。这一创新举措,让公积金真正成为危旧房改造的“资金池”,助力居民告别危房隐患,实现“住有所居”向“住有优居”跨越,为城市有机更新注入强劲动力。

 

此外,还有配套政策“组合拳”,惠民举措协同发力

 

——存量房贷款松绑:取消房龄分级限制,首套房贷款比例最高可达房屋总价80%,二套房70%,降低购房门槛,激活二手房市场活力。

 

——异地贷款破壁垒:全国缴存职工在汉购房均可申请公积金贷款,取消户籍限制,为人才落户“减负”,彰显城市开放包容姿态。

 

——套数认定显弹性:2027年6月30日前,家庭改善购房时,若挂牌出售已有住房,不计入贷款套数,支持“以旧换新”;同时严守“三套房禁贷”底线,保障政策公平性。

 

此次新政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兼顾新旧政策衔接,确保惠民举措平稳落地。业内人士指出,武汉公积金政策以危旧房改造为“突破口”,配套措施协同联动,既精准回应民生关切,又深度契合城市更新战略,让公积金制度从“保障型”向“赋能型”升级,为建设宜居、韧性、智慧城市写下生动注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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