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建设网讯 (记者严寒冬) 9月9日,中国建筑业协会下发《关于开展2020年度全国建筑业AAA级信用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决定,组织开展2020年度全国建筑业AAA级信用企业评价工作。

2020年度全国建筑业AAA级信用评价工作是根据《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文件精神,按照《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办法》的要求开展的。
企业评价工作采取企业自愿申请、行业协会或有关单位推荐、专家评价的办法。
《通知》要求,参评企业按照《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办法》第十一条和第十二条的要求提供有关纸质材料和光盘资料。2017年度全国建筑业AAA级信用企业可按要求申请复评,重新确定信用等级。
为降低新冠疫情对企业信用建设工作的影响,《通知》决定,2017年度全国建筑业AAA级信用企业证书有效期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延长期内不需申请换发。
《通知》规定,参评企业的考核期为,2017年至2019年。申报截止日期为,2020年10月16日。
据了解,通过评价的企业,将颁发“全国建筑业AAA级信用企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