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
  • 全国
  • 北京
  • 天津
  • 河北
  • 山西
  • 内蒙古
  • 辽宁
  • 吉林
  • 黑龙江
  • 上海
  • 江苏
  • 浙江
  • 安徽
  • 福建
  • 江西
  • 山东
  • 河南
  • 湖北
  • 湖南
  • 广东
  • 广西
  • 海南
  • 重庆
  • 四川
  • 贵州
  • 云南
  • 西藏
  • 陕西
  • 甘肃
  • 青海
  • 宁夏
  • 新疆
当前位置:首页 > 专栏圈子 > 专栏新闻

北京:功能核心区将建成首善之区

发布时间:2020-09-03 08:11 来源:

核心摘要:北京:功能核心区将建成首善之区2020-09-03 08:07:16来源:中华建设网核心摘要:日前,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关于对首都功能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街区层面)(2018年-2035年)的批复》,要求,首都功能核心区建设,要深刻把握都与城、保护与利用、减量与提质的关系,把服务保障中央政务和治理大城市病结合起来,建设政务

北京:功能核心区将建成首善之区

2020-09-03 08:07:16 来源:中华建设网    
核心摘要:日前,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关于对<首都功能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街区层面)(2018年-2035年)>的批复》,要求,首都功能核心区建设,要深刻把握“都”与“城”、保护与利用、减量与提质的关系,把服务保障中央政务和治理“大城市病”结合起来,建设政务环境优良、文化魅力彰显、人居环境一流的首善之区。
 
中华建设网讯    (记者严寒冬)   日前,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关于对<首都功能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街区层面)(2018年-2035年)>的批复》,要求,首都功能核心区建设,要深刻把握“都”与“城”、保护与利用、减量与提质的关系,把服务保障中央政务和治理“大城市病”结合起来,建设政务环境优良、文化魅力彰显、人居环境一流的首善之区。
 
QQ图片20200901090120
 
《批复》指出,核心区是全国政治中心、文化中心和国际交往中心的核心承载区,是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重点地区,是展示国家首都形象的重要窗口地区。要深刻把握“都”与“城”、保护与利用、减量与提质的关系,把服务保障中央政务和治理“大城市病”结合起来,推动政务功能与城市功能有机融合,老城整体保护与有机更新相互促进,建设政务环境优良、文化魅力彰显、人居环境一流的首善之区。
 
《批复》要求,突出政治中心的服务保障。从疏解腾退、功能置换、文物保护、服务保障、环境提升等方面制定规划管控与实施措施,抓好中南海及周边、天安门-长安街等重点地区综合整治。加强环境保障,推进精细化治理,提升城市品质,营造安全、整洁、有序的政务环境。加强城市服务保障,完善政务交通出行保障机制,构建安全可靠的市政基础设施体系。
 
强化“两轴、一城、一环”的城市空间结构。塑造平缓开阔、壮美有序、古今交融、庄重大气的城市形象。长安街以国家行政、文化、国际交往功能为主,体现庄严、沉稳、厚重、大气的形象气质。中轴线以文化功能为主,是体现大国首都文化自信的代表地区。推动老城整体保护与复兴,使之成为体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代表地区。沿二环路建设展示历史人文景观和现代化首都风貌的公园环。加强空间秩序管控与特色风貌塑造,保护好传统文化基因,通过对公共空间和建筑形态的精细引导,形成承载传统风貌基调的眺望景观、城市色彩与第五立面,展现千年古都菁华、东方人居画卷。
 
要疏解整治与优化提升并举,治理“大城市病”。完善支持疏解腾退空间资源统筹利用的政策,疏解腾退空间要优先保障中央政务功能,完善城市服务功能。实施人口、建设规模双控,降低人口、建筑、商业和旅游密度,让核心区“静”下来。充分发挥“两翼”的承接作用。
 
加强老城空间格局保护,保护好两轴与四重城廓、棋盘路网与六海八水的空间格局,彰显独一无二的壮美空间秩序。扩大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范围,保护好胡同、四合院、名人故居、老字号,保留历史肌理。以中轴线申遗保护为抓手,带动重点文物、历史建筑腾退,强化文物保护及周边环境整治。
 
注重街区保护更新。根据街区功能定位和风貌特征,分类施策,按照历史保护、保留提升、更新改造三种方式,有序推进高质量街区保护更新。加强生态修复和城市修补,注重留白增绿,塑造宜人的街区公共空间。
 
《批复》要求,突出改善民生工作。常抓不懈开展背街小巷环境精细化整治提升,分类推进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重点抓好物业管理、加装电梯、居家养老、便民设施等工作,探索更新改造新模式,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妥善解决央产老旧小区、失管小区等问题。有序推进平房区申请式改善、推广“共生院”模式。加强停车治理,优化交通微循环,打通胡同“毛细血管”。实施好《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和《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建设和谐宜居的美丽家园。加强城市通风廊道建设。严格控制建筑高度,加强安全管理和保障。
 
《批复》强调,要坚决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新建改建项目要严格按规划执行。首都规划建设委员会要发挥把好关、管重点、强监督的职能作用,加强规划实施的统筹协调,进一步健全议事、协调、督导常态化机制。 
 
0

本文作者

投稿 订阅 合作

订阅

投稿

手机订阅入口
单位
姓名
地址
电话
稿件或合作事项
请先做成一个压缩包文件再上传,文件大小不超过10M。
大文件请发邮箱:zhjszzs@126.com
友情链接
联系方式
027-68873367
010-88585617
周一至周五 8:30-17:30
电子邮箱: zhjszzs@126.com
中华建设杂志社公众号
中华建设网
公众号
红点视频
公众号
中华建设杂志社头条号
中华建设杂志社新浪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