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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等:开展“无障碍环境创建”验收

发布时间:2020-08-14 07:07 来源:

核心摘要:住建部等:开展无障碍环境创建验收2020-08-14 06:59:06来源:中华建设网核心摘要:8月13日,住建部、工信部、民政部、中国残联、全国老龄办等5部门下发《关于开展无障碍环境市县村镇创建工作验收的通知》,决定,对申报参加十三五无障碍环境创建的211个市县村镇创建工作情况进行验收。中华建设网讯(记者严寒冬)8月13日,

住建部等:开展“无障碍环境创建”验收

2020-08-14 06:59:06 来源:中华建设网    
核心摘要:8月13日,住建部、工信部、民政部、中国残联、全国老龄办等5部门下发《关于开展无障碍环境市县村镇创建工作验收的通知》,决定,对申报参加“十三五”无障碍环境创建的211个市县村镇创建工作情况进行验收。
 
中华建设网讯    (记者严寒冬)    8月13日,住建部、工信部、民政部、中国残联、全国老龄办等5部门下发《关于开展无障碍环境市县村镇创建工作验收的通知》,决定,对申报参加“十三五”无障碍环境创建的211个市县村镇创建工作情况进行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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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的主要内容是:
 
省级主管部门对无障碍环境市县村镇创建工作的部署落实情况。
 
参加无障碍环境创建的市县村镇开展的主要工作、取得的成效、经验、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验收采取市县村镇自查和省级核查、部委抽查的方式进行。
 
市县村镇自查和省级核查(2020年8—9月)。
 
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业和信息化、通信管理、民政、残联、老龄等部门负责组织指导本行政区域内创建无障碍环境市县村镇验收工作,组织市县村镇自查和省级核查。
 
各市县村镇对照建标〔2018〕114号文件中的《创建无障碍环境工作标准》和相关规范进行自查,将自查报告、无障碍环境创建工作检查表及电子版光盘等报省级主管部门。符合《标准》的市县村镇,可向省级主管部门申请“创建无障碍环境达标市县村镇”;符合《标准》且创建工作成绩突出的,可申请“创建无障碍环境示范市县村镇”。
 
各省(区、市)推荐的示范市县村镇总数不超过5个,推荐的达标市县村镇数量依据核查达标情况确定。
 
部委抽查(2020年10—11月)。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中国残联、全国老龄办联合组成专家组,选择部分推荐的市县村镇进行核查,形成工作报告,提出评估意见和改进建议。
 
创建工作验收完成,将对“创建无障碍环境示范市县村镇”进行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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