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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城市管理执法督查办法(试行)》印发

发布时间:2021-08-05 09:54 来源:

核心摘要:来源:西宁晚报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执法督查工作,落实各级城管部门督查主体责任,增强执法督查效率,强化执法队伍建设,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能和水平,7月28日,西宁市城市管理局印发《西宁市城市管理执法督查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实现街道督查看问题、区县督查看整改、市级督查看效果的三级督查机制有

来源:西宁晚报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执法督查工作,落实各级城管部门督查主体责任,增强执法督查效率,强化执法队伍建设,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能和水平,7月28日,西宁市城市管理局印发《西宁市城市管理执法督查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实现“街道督查看问题、区县督查看整改、市级督查看效果”的三级督查机制有效运行。
 
《办法》内容包括:各级城市管理执法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情况,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城市管理执法程序、执法行为、执法效果、执法效能的监督检查等八大事项。设立了以提高城市管理街面“见管率”和执法规范化水平为目标,健全完善“市级指导监督、区县担当作为、街道履职尽责”的分级督查机制,构建“制度完善、分工明确、责任清晰、落实有力、成效显著”的城管执法督查工作体系,以督促改、以督提效,实现“街道督查看问题、区县督查看整改、市级督查看效果”的三级督查机制有效运行等。
 
《办法》进一步厘清督查职责,有效完成常规动作,做到“全面覆盖”与“突出重点”相结合、“全天候督查”与“阶段性推进”相结合。督查坚持“一般问题不过夜、复杂问题限时改”原则,对在督查中发现的问题,采取“现场交办”“电话督办”等形式予以解决。受理的城管执法方面的投诉举报,以《督办通知》或《督查通知书》等形式督办整改。此外,区级督查侧重队伍管理、程序规范、工作落实等方面,采取“检查交办、跟踪督办、台账销号”的方法开展督查工作,达到以督查促落实、以督导抓成效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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