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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市召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职责职能移交会

发布时间:2020-12-29 11:30 来源:

核心摘要:来源:娄底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12月24日,娄底市政府组织召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职责职能移交会,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梁立坚主持会议,市直相关单位单位负责同志及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此次会议主要研究讨论了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职能移交事项以及城管执法体制改革涉及的人员转隶事项。根据中央、省、市城管执法

来源:娄底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12月24日,娄底市政府组织召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职责职能移交会,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梁立坚主持会议,市直相关单位单位负责同志及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
 

此次会议主要研究讨论了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职能移交事项以及城管执法体制改革涉及的人员转隶事项。根据中央、省、市城管执法体制改革工作要求,包括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在国有土地违法建设的行政处罚权,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的有关行政处罚权,交通管理方面侵占城市道路,违法停放车辆等的行政处罚权,水务(水利)方面的向城市河道和水域倾倒废弃物和垃圾以及违规取土、城市河道和水域违法建筑物拆除等的行政处罚权,市场监管方面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以及户外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等的行政处罚权相关行政执法职能已经划转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梁立坚强调,要提高站位,坚决落实。城管执法体制改革工作是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交给我们的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要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决落实上级的决策部署。要有序移交,确保移交到位。各单位要积极参与,密切配合,严格按照程序做好人权物的移交工作,确保改革相关职能和机构的顺利交接。要履职尽责,确保改革成效。职能交接后,各单位要对其审批或者主管事项履行事中事后监管责任,确保工作的连续性。市编办、市组织部要加强组织协调,确保改革工作平稳过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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