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来源:绍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网站
为顺应新一轮机构改革,进一步深化完善市级与越城区事权关系,促进市级与越城区管理体制更加顺畅高效,根据《中共绍兴市委办公室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调整完善市与越城区相关事权的实施意见》(绍市委办发〔2020〕29号)精神和有关要求,经双方多次沟通研究,2020年9月21日下午,绍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党委书记、局长王奇洲和越城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赵腾飞正式签署事权移交备忘。
本次事权移交备忘,主要是将市综合执法局相关的解放路(含解放大道,下白线至329国道)、中兴路(含中兴大道,下白线至三江高速口)及随路的附属设施管理(包括桥梁、雨水管线、窨井、路灯、亮化、小品、牌坊、路名牌、限载牌、人行道、人行道隔离栏、机非隔离栏、雨水泵站、广场、电子广告牌及广告架等附属设施及内河河坎)和随路园林绿化管理(包括园路铺装、围墙、管理用房、公厕、景观桥梁、栈道、景观亮化、园林小品、排水泵房、地下管线等附属设施)划转越城区管理,同时明确了相关企业、人员、资产、经费和其他具体工作的事权移交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