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摘要:中华建设网讯 为加深全系统干部职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的认识和理解,增强纪律意识,加强作风建设,7月31日,十堰住房公积金中心邀请派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开展警示教育暨《政务处分法》学习培训会议,以案释纪、以案释法,以案促改,筑牢廉政堤坝。 会议通报了八起酒驾典型案例、五起违纪案例和信访
会议通报了八起酒驾典型案例、五起违纪案例和信访反映问题核查情况,纪检监察组组长陈世喜讲解了《政务处分法》出台的背景与意义、重点章节解读和贯彻落实,并提出三个正确、三个敬畏:正确对待监督、正确对待自己、正确对待他人,敬畏组织、敬畏法纪、敬畏人民。做到尽量不犯错,犯错能改错,保持敬畏之心,用好手中权力,真正让权力为人民服务。
中心党组书记、主任胡建明同志提出三点要求:一是从严从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通过警示教育,树立起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净化政治生态,落实监督机制。二是规范言行举止做到履职尽责。严格依法依规依政策制度办事,坚守底线、不越红线、不触高压线,落实主体责任、履行“一岗双责”。三是加强教育监督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强化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运用,通过审计监察、督办调研、日常检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加强业务办理、财务管理、工作纪律等方面的监督检查,践行“政治坚定、业务精湛、纪律严明、风清气正”的十六字方针。
会后,中心干部职工纷纷表示,通过开展警示教育和法规学习,提升了思想认识,今后要保持对纪律规矩的敬畏,自觉规范自身言行,做到谨慎用权、秉公用权、依法用权,更好的发挥公积金制度惠民利民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