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
  • 全国
  • 北京
  • 天津
  • 河北
  • 山西
  • 内蒙古
  • 辽宁
  • 吉林
  • 黑龙江
  • 上海
  • 江苏
  • 浙江
  • 安徽
  • 福建
  • 江西
  • 山东
  • 河南
  • 湖北
  • 湖南
  • 广东
  • 广西
  • 海南
  • 重庆
  • 四川
  • 贵州
  • 云南
  • 西藏
  • 陕西
  • 甘肃
  • 青海
  • 宁夏
  • 新疆
当前位置:首页 > 专栏圈子 > 专栏新闻

未经批准设置户外广告 黄陂盘龙城管对当事人行政处罚壹万元

发布时间:2020-06-11 20:39 来源:

核心摘要:中华建设网讯(通讯员 张才栋 万禹)一商户违规设置户外广告,被黄陂城管依法查处并按照户外广告幅面面积每平方米2000元的标准处罚金一万元。6月9日下午,黄陂城管盘龙城中队队员在巡查中发现,位于盘龙大道某别墅地段有一处宣传房地产内容的户外广告。经查,该户外广告为武汉某广告公司设置,并且没有办理任何相关手续,违


中华建设网讯(通讯员 张才栋  万禹
)一商户违规设置户外广告,被黄陂城管依法查处并按照户外广告幅面面积每平方米2000元的标准处罚金一万元。
 

QQ截图20200611203903
 

6月9日下午,黄陂城管盘龙城中队队员在巡查中发现,位于盘龙大道某别墅地段有一处宣传房地产内容的户外广告。经查,该户外广告为武汉某广告公司设置,并且没有办理任何相关手续,违反了《武汉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款的规定,属于未经批准设置户外广告的违法行为。

经现场勘验,该广告牌面积为5平方米。执法队员当即电子开单对其下达责改决定书和调查通知书,要求当事人进行整改,并尽快接受调查处理。当事人在调查过程中承认了自己的违规事实,同时积极配整改。城管执法队员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保障当事人诉权的前提下,依次对当事人下达了相关法律文书。在整个执法过程中,执法队员严格按照武汉市城管执法委“五要五不”的要求对当事人敬礼、亮证,做到文明执法,并且使用了执法记录仪进行执法全记录。
6月11日,当事人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上的要求缴纳了壹万元罚款,并向城管部门承诺以后会主动遵守市容市貌相关规定。         

0

本文作者

投稿 订阅 合作

订阅

投稿

手机订阅入口
单位
姓名
地址
电话
稿件或合作事项
请先做成一个压缩包文件再上传,文件大小不超过10M。
大文件请发邮箱:zhjszzs@126.com
友情链接
联系方式
027-68873367
010-88585617
周一至周五 8:30-17:30
电子邮箱: zhjszzs@126.com
中华建设杂志社公众号
中华建设网
公众号
红点视频
公众号
中华建设杂志社头条号
中华建设杂志社新浪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