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衡阳日报掌上衡阳客户端
4月26日,衡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召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暨打造"衡阳群众"品牌工作推进会。记者从会上了解到,《2020年衡阳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奖惩办法》《2020年衡阳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考核办法》(简称《奖惩办法》和《考核办法》)已于日前出台,将通过实行"红黄榜"管理、建立末位约谈制度等"硬核"举措,全力推进"创文""创卫"工作落到实处。
据悉,《奖惩办法》和《考核办法》考核对象为四城区及"两区一园一城"相关职能部门,将通过实地测评、综合考评、督察督办等方式,从氛围宣传、创建活动、市容秩序、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等方面进行考评。考核实行一月一抽查、一季一测评、半年一通报、全年一评比,并实行"红黄榜"管理,建立末位约谈制度。督查考核情况将在市级媒体公布,并将落实文明城市创建任务的情况作为年终目标管理绩效考核评优的主要依据。
《奖惩办法》还明确,因创建成绩突出受到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领导小组表扬的单位,给予奖励和加分。在创建周期内如果成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还将对在岗在职干部给予奖励,对成绩突出的个人给予嘉奖、记功等。如相关单位创建不力,被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领导小组处罚和扣分的,市城管执法局将相应对责任单位实施双倍处罚和扣分。
衡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局长谢茂文表示,各级城管部门将严格对照责任分工的具体要求,对标对表,按照完成时限查漏补缺、补齐短板,深入开展农贸市场周边环境、城中村及城乡接合部等重点领域的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