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近日,柳州市柳东执法分局执法队员巡查到柳东新区学达路,发现一施工工地周围未采设置硬质围挡,遂向现场施工负责人了解相关情况,该负责人称工地未设置围挡区域为原先是其他施工单位项目部,该项目部撤离后还没有来得及设置硬质围挡。执法人员当即测量了该工地未设置围挡区域面积,并对该工地立案调查。 执法人员表示,施工工地未设置围挡,不仅影响市容市貌,还会造成扬尘污染。对于工地这类行为,必须严厉打击。市民如发现类似问题,可拨打12319数管热线反映。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工地设置硬质密闭围挡。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项规定:施工工地未设置硬质密闭围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等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工整治。(曾晓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