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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住建局会同多部门对房屋中介机构进行专项整治

发布时间:2020-01-14 11:40 来源:

核心摘要:来源:咸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2月5日,市住建局、市委网信办、市发改委(物价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对中介机构进行了整改检查。此次联合整治是在各单位前期对房屋中介摸排整治的基础上进行的。按照省、市关于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要求,市住建、市网信办、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

来源:咸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2月5日,市住建局、市委网信办、市发改委(物价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对中介机构进行了整改检查。此次联合整治是在各单位前期对房屋中介摸排整治的基础上进行的。按照省、市关于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要求,市住建、市网信办、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了《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相关问题整治实施方案》,明确了整治重点,落实了整改责任,加大了整治力度,确保了各项工作的落实。
 
扎实有效开展整治工作。一是加大组织力度。市住建局印发了《关于开展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整治工作的通知》、《关于成立全市住房租赁中介整治工作专班的通知》,保障了各项工作的开展。二是建立了联络员制度。各县市区住建局、各有关单位确定了专项整治分管领导和一名联络员。三是公布房屋中介机构各类信息,设立投诉举报电话。72家房屋中介机构未经备案或其他违规行被取消网签资格。四是认真排查,建立了专项整治工作台账。2019年6月1日——2019年11月31日,排查房屋中介机构168家,查处违规房屋中介机构20家,受理投诉举报26家,全部办结。
 
进一步规范化中介市场。一是做好备案工作。市住建局先后印发了《关于房地产中介机构年审有关事项的通知》([2018]23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中介管理工作的通知》([2019]210号),从源头和基础工作抓起,严格按照《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规范中介管理工作,严格落实“设立房地产经纪机构和分支机构,应当具有足够数量的房地产经纪人员”的规定,严把成立房产中介机构经纪执业人员资格关,从执业人员素质上提升服务水平。二是加强信用管理。推行《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登记服务办法》,加强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建立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信用档案,让群众可在网站(中国房地产经纪人)查询房地产中介机构及经纪人员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避免了无执业资格人员随意进行中介活动,随意流动等问题的发生。三是加大公开透明度。市住建局每月在政府部门网站,将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等信息向社会公示。对已发现未经备案、违规进行中介的机构向社会进行公布,防止不法中介继续侵害群众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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