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
  • 全国
  • 北京
  • 天津
  • 河北
  • 山西
  • 内蒙古
  • 辽宁
  • 吉林
  • 黑龙江
  • 上海
  • 江苏
  • 浙江
  • 安徽
  • 福建
  • 江西
  • 山东
  • 河南
  • 湖北
  • 湖南
  • 广东
  • 广西
  • 海南
  • 重庆
  • 四川
  • 贵州
  • 云南
  • 西藏
  • 陕西
  • 甘肃
  • 青海
  • 宁夏
  • 新疆
当前位置:首页 > 专栏圈子 > 专栏新闻

平凉市大力整治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

发布时间:2020-01-03 10:59 来源:

核心摘要:来源:平凉市住建局平凉市住建局高度重视侵害群众利益的中介机构乱象问题,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将专项整治工作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体教育结合起来,牢牢把握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总要求,切实履行房地产市场监管的主体责任,不断规范企业经营行为,促进房地产中介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向各(县、市)区住建部门印

来源:平凉市住建局
 
平凉市住建局高度重视侵害群众利益的中介机构乱象问题,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将专项整治工作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体教育结合起来,牢牢把握“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总要求,切实履行房地产市场监管的主体责任,不断规范企业经营行为,促进房地产中介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向各(县、市)区住建部门印发了《平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转发〈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六部委关于印发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专项整治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实施方案的通知的紧急通知〉的通知》《平凉市住建局等六部门关于建立完善专项整治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联动协同工作机制的通知》《平凉市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专项整治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方面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实施方案》。
 
各县(市、区)住建部门结合主题教育工作实际,迅速成立以分管局长、股室负责人牵头组成的工作专班,主要负责专项整治工作台账的建立,整治和查处房屋租赁、买卖中介机构存在的突出问题,曝光典型案例并上报相关信息。并会同县(市、区)发改、公安、市场监管、银保监、网信等部门组成联动协同工作机制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下一步,全市住建等6部门将加大典型案例的查处力度,下大力解决发布虚假房源信息、隐瞒影响住房出租及买卖的重要信息,收取未明码标价的费用,采取威胁、恐吓等暴力手段驱逐承租人,恶意克扣押金、租金及其他保证金或预定金的“黑中介””等违法违规问题,进一步规范房地产租赁中介机构从业行为。
0

本文作者

投稿 订阅 合作

订阅

投稿

手机订阅入口
单位
姓名
地址
电话
稿件或合作事项
请先做成一个压缩包文件再上传,文件大小不超过10M。
大文件请发邮箱:zhjszzs@126.com
友情链接
联系方式
027-68873367
010-88585617
周一至周五 8:30-17:30
电子邮箱: zhjszzs@126.com
中华建设杂志社公众号
中华建设网
公众号
红点视频
公众号
中华建设杂志社头条号
中华建设杂志社新浪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