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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城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发布时间:2019-12-19 11:38 来源:

核心摘要:10月16日,市委副书记、市长阳卫国主持召开市十五届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户外广告设置管理等工作。会议原则同意《株洲市城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要求充分认识户外广告设置管理的重要性,以规范城市户外广告设施管理工作全国试点为契机,加大整治力度,安全、规范、合法设置户外广告,建立规范管理长效机制,推动形成

10月16日,市委副书记、市长阳卫国主持召开市十五届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户外广告设置管理等工作。
 
会议原则同意《株洲市城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要求充分认识户外广告设置管理的重要性,以规范城市户外广告设施管理工作全国试点为契机,加大整治力度,安全、规范、合法设置户外广告,建立规范管理长效机制,推动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株洲经验。各级各相关部门要积极履职、形成合力,确保管理办法落到实处。
 
会上,阳卫国强调,一是要充分认识户外广告设置管理的重要性。户外广告体现了一个城市的品味、管理水平、文明程度和城市发展水平,具有景观性、艺术性,是城市市容管理的重点问题。二是要不断提升户外广告设置管理水平。认真做好试点工作,根据试点要求,加大户外广告和招牌整治力度,通过立法,确保安全、规范、合法设置户外广告,并始终坚持将安全放在首要位置,推动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株洲经验。三是要严格贯彻实施管理办法。办法出台后,城管作为执法管理部门,要大胆、坚决地履行职责。另外,地方政府、相关部门要大力支持,树立法律的严肃性,真正使管理办法落到实处。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何剑波强调,广告做得好,城市品味高,同时也打造了高质量思想宣传阵地,提高了基本生产力;广告做得不好,会降低城市品味,故亟需出台《办法》对我市的户外广告设置进行规范。针对我市户外广告现状,第一,要提升户外广告设置水平。株洲要借鉴北京等优秀城市经验,结合本地实际,将屋顶广告与亮化相结合进行设置,在重点区域、沿江主干道、高层建筑上打造夜景亮点。第二,要建立规范管理长效机制。建立完善日常监管机制,使户外广告管理逐步走向长效化、科学化。严格落实户外广告网格化管理,及时监管到位,将违规户外广告控制在建设初期,严格杜绝违规户外广告前拆后建现象。
 
副市长谭可敏指出,此次株洲以规范城市户外广告设施管理工作全国试点为契机,开展户外广告整治工作,重点是要规范城市天际线的广告牌和招牌,要加大整治力度,加强日常管理,杜绝违规设置广告牌和招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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