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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市住建局召开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调度会

发布时间:2019-11-25 16:12 来源:

核心摘要:来源:抚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迅速传达贯彻落实11月7日召开的抚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2019年第三次会议暨秋冬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动员和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工作推进会精神,11月8日上午,市住建局党委书记、局长黄武平主持召开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调度会,在家分管局领导,相关科室、局属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传达学习

来源:抚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迅速传达贯彻落实11月7日召开的抚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2019年第三次会议暨秋冬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动员和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工作推进会精神,11月8日上午,市住建局党委书记、局长黄武平主持召开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调度会,在家分管局领导,相关科室、局属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抚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2019年第三次会议暨秋冬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动员和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工作推进会精神,并就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进行再强调再部署。
 
会议要求,切实认清目前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认清我市建筑工地仍然存在扬尘治理不达标的问题,全系统上下要时刻绷紧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这根弦,努力克服认识不到位、存在侥幸心理等问题,加大力度推进建筑工地施工扬尘控制,确保防尘措施落实到位。要履职尽责,加强督导,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督促建筑工地严格按照“6个100%”标准做好扬尘治理工作,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到位。
 
会议强调,对扬尘治理要求落实不力、措施执行不到位、不按要求整改的建筑工地和相关企业,下发停工通知书进行整改并给予10万元处罚,对限期整改不到位的,记不良记录一次,期限一年。对存在违法违规事实拒不签字的,直接取证,记不良记录一次,期限一年。对受到两次处罚的,直接记不良纪录一次,期限2年。确保全市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取得实效。对多次扬尘治理不达标的建筑企业记不良记录一次,期限三年,并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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