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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淀城管与国家电网再次合作全力打击违法窃电行为

发布时间:2019-10-28 11:24 来源:

核心摘要:(来源:千龙网)10月24日,为了盗取国家电力资源,相对人王某竟然冒着生命危险从电力架空线上直接连线盗电。近日,北京海淀城管执法局与国家电网北京海淀供电公司再次联手,对海淀区功德寺拆迁地区的一起盗窃电能违法行为进行查处。近日,海淀城管执法局与国家电网北京海淀供电公司在巡查中发现,海淀区功德寺拆迁地区的相

(来源:千龙网)
 
10月24日,为了盗取国家电力资源,相对人王某竟然冒着生命危险从电力架空线上直接连线盗电。近日,北京海淀城管执法局与国家电网北京海淀供电公司再次联手,对海淀区功德寺拆迁地区的一起盗窃电能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近日,海淀城管执法局与国家电网北京海淀供电公司在巡查中发现,海淀区功德寺拆迁地区的相对人王某竟然为了个人的经济利益,擅自从正在通电的电力架空线上外接电线,盗取国家电力资源。执法队员表示:与一般的绕越电表式窃电行为不同,这种“无表用电”的窃电方式更为简单粗暴,也更具安全隐患,极易给包括窃电者本身在内的周围群众带来生命财产损失,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海淀城管执法局与国家电网北京海淀供电公司针对发现情况快速联手做出反应,联合部署海淀城管局法制科、青龙桥街道城管队会同四季青供电所进行联合查处取证。在历经一番周密的调查取证与耐心的普法教育以后,当事人王某在铁证面前承认了自己盗窃电能511.16元的违法行为。最终王某不仅向供电公司补交了511.16元的电费并承担了1533.48元的违约用电费用,同时还被海淀城管执法局处以了罚款人民币2555.8元的行政处罚。
 
城管队员告诉记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的有关规定“在供电企业的供电设施上擅自接线”、“绕越电表”、“伪造或者开启电表封印”、“故意损坏电表”、“故意使电表不准或失”等用电方式都属于盗窃电能的违法行为。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还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据了解,此次海淀城管执法局与国家电网北京海淀供电公司联合行动是俩家单位针对盗窃电能违法行再次“联手合作”。八月底,俩家单位首次开展联合检查,并第一次对盗窃电能违法行为开具行政处罚决定书,终结了海淀区该领域“无案卷零处罚”的历史。今后两家单位将继续深入合作,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共同打击违法违规的供用电行为,确保首都电网运营秩序的安全与稳定。(刘美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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