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来源:开封市城管局网站
为进一步推动开封市城市管理系统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充分发挥典型引领、示范带动作用,开封市城市管理局(开封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在严格贯彻落实“721”工作法、“事前指导、事中提示,事后回访”等制度的基础上,改变工作思路,创新方式方法,积极推行行政相对人法律风险防控制度,不断提升服务型行政执法水平。
行政相对人法律风险防控制度,是指行政机关通过梳理行政相对人违法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有针对性的实施行政指导,促使行政相对人积极预防、主动纠正违法行为的一种柔性执法制度。为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实施,开封市城市管理局(开封市城市综合执法局)一是梳理城市管理领域行政相对人的违法风险点,并根据违法行为表现形式、危害后果、发生的概率等划分为高、中、低风险等级。二是通过综合分析违法行为产生的主要原因,结合实际制定防控行政相对人违法风险措施。三是在梳理违法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过程中,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充分征求意见建议,进一步完善防控制度。四是按照“成熟一批、公布一批”的原则,组织人员深入工地进行实地走访,方式大力宣传防控制度,让行政相对入广泛知晓、深入了解。
下一步,开封市城市管理局(开封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认真组织行政执法人员落实防控措施,在日常管理、行政执法过程中,根据风险等级,提前介入、主动提醒,及时灵活实施行政指导,从源头上化解行政相对人“被罚”风险,真正做到服务于民,实现人民城市人民管,管好城市为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