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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持续抓好服务创新 积极推动行政相对人法律风险防控制度

发布时间:2019-10-16 09:17 来源:

核心摘要:稿件来源:开封市城管局网站为进一步推动开封市城市管理系统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充分发挥典型引领、示范带动作用,开封市城市管理局(开封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在严格贯彻落实721工作法、事前指导、事中提示,事后回访等制度的基础上,改变工作思路,创新方式方法,积极推行行政相对人法律风险防控制度,不断提升服务型行政

稿件来源:开封市城管局网站
 
为进一步推动开封市城市管理系统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充分发挥典型引领、示范带动作用,开封市城市管理局(开封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在严格贯彻落实“721”工作法、“事前指导、事中提示,事后回访”等制度的基础上,改变工作思路,创新方式方法,积极推行行政相对人法律风险防控制度,不断提升服务型行政执法水平。
 
行政相对人法律风险防控制度,是指行政机关通过梳理行政相对人违法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有针对性的实施行政指导,促使行政相对人积极预防、主动纠正违法行为的一种柔性执法制度。为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实施,开封市城市管理局(开封市城市综合执法局)一是梳理城市管理领域行政相对人的违法风险点,并根据违法行为表现形式、危害后果、发生的概率等划分为高、中、低风险等级。二是通过综合分析违法行为产生的主要原因,结合实际制定防控行政相对人违法风险措施。三是在梳理违法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过程中,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充分征求意见建议,进一步完善防控制度。四是按照“成熟一批、公布一批”的原则,组织人员深入工地进行实地走访,方式大力宣传防控制度,让行政相对入广泛知晓、深入了解。
 
下一步,开封市城市管理局(开封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认真组织行政执法人员落实防控措施,在日常管理、行政执法过程中,根据风险等级,提前介入、主动提醒,及时灵活实施行政指导,从源头上化解行政相对人“被罚”风险,真正做到服务于民,实现人民城市人民管,管好城市为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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