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来源:绍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网站
为全力支持绍兴市空气质量达标进位专项整治行动,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绍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近期进一步加强了餐饮油烟执法工作。
此次执法重点是:餐饮服务经营禁止使用蜂窝煤等非清洁能源;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实施定期清洗、维护,净化装置保持正常使用、达标排放,禁止将油烟直接排入下水道;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各区、县(市)综合执法局、滨海新城综合执法大队要排查和统计上报经营单位情况,对违法违规餐饮经营者实施行政处罚,10月底前未完成整改,不得经营。
通过提高对餐饮油烟的执法力度,绍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积极推进全市餐饮业油烟污染整治工作,从而提升餐饮集聚区周边的空气质量,加快推进空气质量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