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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银川:居民可提取公积金支付老旧小区加装电梯费用

发布时间:2019-09-10 11:19 来源:

核心摘要:  记者从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为鼓励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既有住宅业主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增设电梯的费用的惠民政策已正式落地。  据了解,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一般通过业主自筹、政府奖励补贴和社会资本投资等渠道筹集资金,银川市允许业主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用于支付小区加装电梯时个人需分

  记者从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为鼓励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既有住宅业主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增设电梯的费用”的惠民政策已正式落地。
 
  据了解,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一般通过业主自筹、政府奖励补贴和社会资本投资等渠道筹集资金,银川市允许业主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用于支付小区加装电梯时个人需分摊的费用。
 
  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日前进一步明确,符合加装电梯相关要求,并已办理相关规划建设手续的住宅小区,业主及其配偶若没有住房公积金贷款,且当年未办理提取业务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符合条件的业主在提取公积金时,除携带身份证、房屋所有权证等证件外,还应提供加装电梯安装合同、意向承诺书、资金分配方案及实际支付加装电梯分摊费用发票。业主本人及其配偶在加装电梯发票载明日期的3年内只能提取1次,提取总额不能超过加装电梯应分摊的费用总额。

来源:中卫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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