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摘要: 今年5月,我市出台了《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正式启动既有建筑加装电梯工作。为推进此项工作快速实施, 我市将对在10月1日前按照规定完成土建、加装设备安装的电梯,按照每部15万元的标准给予奖励补贴;对在2019年10月2日2021年12月31日期间,按照规定完成加装电梯并验收合格的,由市财政按每部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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