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摘要: 为进一步落实《天津市城市照明管理规定》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城市基础设施移交工作的安排部署, 7月5日,市城市管理委组织召开加强路灯设施管理和推进路灯移交工作会议,市住建委、市内六区和环城四区城市管理委、市城投集团、管网公司、海河公司、高速集团、铁投公司、地铁公司、道桥发展有限公司、市路灯处参加会议。
为进一步落实《天津市城市照明管理规定》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城市基础设施移交工作的安排部署, 7月5日,市城市管理委组织召开加强路灯设施管理和推进路灯移交工作会议,市住建委、市内六区和环城四区城市管理委、市城投集团、管网公司、海河公司、高速集团、铁投公司、地铁公司、道桥发展有限公司、市路灯处参加会议。
与会单位汇报了目前路灯设施移交情况,并就产权不明、台账不清、人员不足、资金不够;资料不齐、解决电源和路由困难、无主设施等问题进行交流协调。
会议明确六点要求:一是区城市管理委部门要落实好《天津市城市照明管理规定》,明确机构、人员编制和职责,以保证属地管理权限。二是完善设施台账,便于后期的运维管理。三是足额保障路灯运维专项资金。四是建设单位要主动作为,积极解决建设移交上存在的问题,加快推进说设施移交。五是市路灯处要积极配合各建设单位,加快协调,推进路灯设施的移交工作顺利完成。六是各单位要及时协调沟通,逐条梳理分析问题点位,制定解决方案,明确完成时限,及时解决百姓反映热点难点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