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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市2019年度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启动仪式举行

发布时间:2019-05-17 10:26 来源:

核心摘要:5月15日,由毕节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主办,市公安局、市金融办共同承办的毕节市2019年度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启动仪式在毕节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举行。本次宣传月活动的主题是携手筑网同防共治,与民同心为您守护。启动仪式上,18名学生获聘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大使,上千名学生在宣传横幅上签名。活动通过悬挂横幅、

5月15日,由毕节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主办,市公安局、市金融办共同承办的毕节市2019年度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启动仪式在毕节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举行。

本次宣传月活动的主题是“携手筑网·同防共治,与民同心·为您守护”。启动仪式上,18名学生获聘“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大使”,上千名学生在宣传横幅上签名。
 
活动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单、现场解答等多种方式向群众讲解相关知识,旨在进一步增强群众风险认识意识,提高群众风险处置能力,汇聚各方力量,形成全面参与、共同防范打击非法集资等经济犯罪的社会格局,为建设贯彻新发展理念示范区营造良好的金融秩序和社会环境。(林丽沙)
 
链接:非法集资的主要表现形式
 
非法集资活动涉及内容广,表现形式多样,主要包括债权、股权、商品营销、生产经营等四大类。
 
非法集资的主要表现有以下几种形式:借种植、养殖、项目开发、庄园开发、生态环保投资等名义非法集资;以发行或变相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等权利凭证或者以期货交易、典当为名进行非法集资;通过认领股份、入股分红进行非法集资;通过会员卡、会员证、席位证、优惠卡、消费卡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以商品销售与返租、回购与转让、发展会员、商家联盟与“快速积分法”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利用民间“会”“社”等组织或者地下钱庄进行非法集资;利用现代电子网络技术构造的“虚拟”产品,如“电子商铺”“电子百货”投资委托经营、到期回购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对物业、地产等资产进行等份分割,通过出售其份额的处置权进行非法集资;以签订商品经销合同等形式进行非法集资;利用传销或秘密串联的形式非法集资;利用互联网设立投资基金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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