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早安排、早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围绕当前和今后城市管理重点、难点工作,坚持改革创新,突出“六个抓手”,以“一、二、三、四、五、六”为目标,全力谋划做好2019年全市城管系统重点工作,力促我市城市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是以“强转树”为抓手,锻造一支队伍
组织全市城管系统继续深入开展“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严格执法纪律,加强城管执法制度化、法制化建设,大力推行“721”工作法,全面提升我市城管执法队伍政治素质、业务能力、服务水平,树立良好形象。
二是以智慧城管为抓手,提高“两种能力”
完善发挥数字城管、全民城管APP、公用产品智能监管平台等科技优势,实行网格化、精细化管理,不断提高发现问题的能力;建立并发挥城管委统筹协调作用,加大对各责任部门考核力度,高效破解城市管理难题,不断提高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是以园林城创建为抓手,提升“三绿”指标
指导肃宁、东光、黄骅巩固国家园林城市(县城)成果,进一步构筑生态绿色空间;任丘确保通过2019年国家园林城市验收;泊头、盐山做好省级园林城复查准备;河间、青县、献县、吴桥、南皮等积极争创国家园林城市(县城);沧州市中心城区做好国家园林城市部级抽查准备。全市持续开展园林绿化提升行动,通过规划建绿、拆违增绿、见缝插绿,不断提升绿化品质和生态环境质量,确保各县(市、区)19年绿地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绿廊绿道长度分别达到33.3%、10.5平方米、25公里以上。
四是以补齐短板为抓手,推进“四旧”管网改造
督导各县(市、区)全面摸清县城供水、供热、燃气老旧管网及雨污排水管网现状,健全数字化管网档案,按照老旧管网改造三年行动要求,推进“四旧”管网改造有序实施,提升县城(城市)承载能力,2019年全市完成省下达的供水管网42公里、供热一次网3公里二次网93公里、燃气管网3公里的改造任务。同时,按照市政府2019年中心城区城建重点项目安排,我局积极推进植物园二期、杭州路、公厕建设改造、黑臭水体治理、老旧小区改造等80余个重点项目建设,力争严格按时间节点保质保量完成建设任务;各县(市、区)城管部门按照当地政府建设项目安排及省考核任务要求,依法依规加快负责的项目建设。
五是以打造“洁净城市”为抓手,实现“双五”要求
指导黄骅、任丘、肃宁、海兴“洁净城市”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全面落实“以克论净”,推行“双五”标准(每平米地面浮尘不超过5克、地面垃圾滞留时间不超过5分钟),各县(市、区)全部争创“洁净城市”。全面探索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引导居民自觉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加强生活垃圾分类配套体系建设,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新城新区率先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有序推动国家、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要求落实。督导有垃圾焚烧项目建设任务的县(市、区)抓紧前期办理,抓紧施工建设,确保2020年竣工运行。大力推进环卫市场化、城乡环卫一体化,开发区、青县加快环卫市场化进程,其它县(市、区)加强市场化企业监管考核,尚未全部实现城乡环卫一体化的县市加快实现,确保早日实现沧州全市域范围环卫市场化、城乡环卫一体化“全覆盖”,全面提升城乡环境卫生质量和管理水平。
六是以提质增效为抓手,做好六项重点工作
1.公用事业服务。供暖方面 :确保做好今冬明春冬季供暖工作,妥善解决群众供热诉求,强化应急措施,让群众安全温暖过冬;供水方面: 提升水质监测能力,确保水质安全优质;燃气方面: 加强燃气管网巡查、维修,强化农村燃气安全管理,抓好驻村“两员”培训,保障燃气供应安全不断档。
2.广告牌匾整治。精心组织,按照“清查、整治、提升、巩固”的工作思路,全面打响城市广告牌匾整治“攻坚战”,彻底消除广告牌匾设置乱象,形成长效动态管控机制。
3.“一区三边”违法建设整治。继续严管严控,保持高压态势,在年底前实现违法建设台账“清零”基础上,坚持拆改结合,做到即拆、即清、即整、即建、即美。同时,加强巡查,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对新增违建“零容忍”。
4.县城防汛。督导各县(市、区)结合县城(城市)实际,充分利用冬季和汛前时期,按照“以疏为主”的原则,加快推进排水管道、河道清淤,破解汛期内涝难题,提升防汛排涝能力。
5.大气污染防治。严格落实“6+2个100%”和“两个禁止”以及省建筑施工扬尘防治18条强化措施,确保自身承担的工程现场无扬尘;深入开展露天烧烤、渣土运输撒漏、擅自挖掘城市道路整治,加强餐饮业油烟净化处置设施监管,确保城管系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持续加强、取得实效。
6.安全生产。城管执法、园林、环卫、市政公用等行业切实抓好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措施落实,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全面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坚决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早安排、早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围绕当前和今后城市管理重点、难点工作,坚持改革创新,突出“六个抓手”,以“一、二、三、四、五、六”为目标,全力谋划做好2019年全市城管系统重点工作,力促我市城市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是以“强转树”为抓手,锻造一支队伍
组织全市城管系统继续深入开展“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严格执法纪律,加强城管执法制度化、法制化建设,大力推行“721”工作法,全面提升我市城管执法队伍政治素质、业务能力、服务水平,树立良好形象。
二是以智慧城管为抓手,提高“两种能力”
完善发挥数字城管、全民城管APP、公用产品智能监管平台等科技优势,实行网格化、精细化管理,不断提高发现问题的能力;建立并发挥城管委统筹协调作用,加大对各责任部门考核力度,高效破解城市管理难题,不断提高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是以园林城创建为抓手,提升“三绿”指标
指导肃宁、东光、黄骅巩固国家园林城市(县城)成果,进一步构筑生态绿色空间;任丘确保通过2019年国家园林城市验收;泊头、盐山做好省级园林城复查准备;河间、青县、献县、吴桥、南皮等积极争创国家园林城市(县城);沧州市中心城区做好国家园林城市部级抽查准备。全市持续开展园林绿化提升行动,通过规划建绿、拆违增绿、见缝插绿,不断提升绿化品质和生态环境质量,确保各县(市、区)19年绿地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绿廊绿道长度分别达到33.3%、10.5平方米、25公里以上。
四是以补齐短板为抓手,推进“四旧”管网改造
督导各县(市、区)全面摸清县城供水、供热、燃气老旧管网及雨污排水管网现状,健全数字化管网档案,按照老旧管网改造三年行动要求,推进“四旧”管网改造有序实施,提升县城(城市)承载能力,2019年全市完成省下达的供水管网42公里、供热一次网3公里二次网93公里、燃气管网3公里的改造任务。同时,按照市政府2019年中心城区城建重点项目安排,我局积极推进植物园二期、杭州路、公厕建设改造、黑臭水体治理、老旧小区改造等80余个重点项目建设,力争严格按时间节点保质保量完成建设任务;各县(市、区)城管部门按照当地政府建设项目安排及省考核任务要求,依法依规加快负责的项目建设。
五是以打造“洁净城市”为抓手,实现“双五”要求
指导黄骅、任丘、肃宁、海兴“洁净城市”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全面落实“以克论净”,推行“双五”标准(每平米地面浮尘不超过5克、地面垃圾滞留时间不超过5分钟),各县(市、区)全部争创“洁净城市”。全面探索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引导居民自觉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加强生活垃圾分类配套体系建设,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新城新区率先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有序推动国家、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要求落实。督导有垃圾焚烧项目建设任务的县(市、区)抓紧前期办理,抓紧施工建设,确保2020年竣工运行。大力推进环卫市场化、城乡环卫一体化,开发区、青县加快环卫市场化进程,其它县(市、区)加强市场化企业监管考核,尚未全部实现城乡环卫一体化的县市加快实现,确保早日实现沧州全市域范围环卫市场化、城乡环卫一体化“全覆盖”,全面提升城乡环境卫生质量和管理水平。
六是以提质增效为抓手,做好六项重点工作
1.公用事业服务。供暖方面 :确保做好今冬明春冬季供暖工作,妥善解决群众供热诉求,强化应急措施,让群众安全温暖过冬;供水方面: 提升水质监测能力,确保水质安全优质;燃气方面: 加强燃气管网巡查、维修,强化农村燃气安全管理,抓好驻村“两员”培训,保障燃气供应安全不断档。
2.广告牌匾整治。精心组织,按照“清查、整治、提升、巩固”的工作思路,全面打响城市广告牌匾整治“攻坚战”,彻底消除广告牌匾设置乱象,形成长效动态管控机制。
3.“一区三边”违法建设整治。继续严管严控,保持高压态势,在年底前实现违法建设台账“清零”基础上,坚持拆改结合,做到即拆、即清、即整、即建、即美。同时,加强巡查,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对新增违建“零容忍”。
4.县城防汛。督导各县(市、区)结合县城(城市)实际,充分利用冬季和汛前时期,按照“以疏为主”的原则,加快推进排水管道、河道清淤,破解汛期内涝难题,提升防汛排涝能力。
5.大气污染防治。严格落实“6+2个100%”和“两个禁止”以及省建筑施工扬尘防治18条强化措施,确保自身承担的工程现场无扬尘;深入开展露天烧烤、渣土运输撒漏、擅自挖掘城市道路整治,加强餐饮业油烟净化处置设施监管,确保城管系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持续加强、取得实效。
6.安全生产。城管执法、园林、环卫、市政公用等行业切实抓好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措施落实,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全面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坚决防止安全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