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消除流动摊贩食品、交通安全风险隐患,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营造美丽整洁的生活环境、规范有序的城市环境,积极推进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整治等工作,依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松阳县创建浙江省食品安全县工作方案》,今年,松阳县执法局积极开展食品摊贩专项整治行动,成效显著。
多部门协调,有效提高整治效率。成立食品摊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综合业务科负责牵头食品摊贩专项整治工作,制定专项工作方案,做好与相关部门的衔接工作,制作工作台账,收集、统计、汇总整治工作的相关信息和照片。法制科做好案件指导、审核,做好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配合做好其他工作。指挥中心做好视频巡查工作,加大对城区校园周边的视频巡查力度,及时上报各类违法违规行为。通过城管通等平台加强对巡查人员的管理,及时了解掌握巡查人员动态,做好视频巡查和记录。督查信访科负责信访和督查工作,负责接待信访,答复信访件。西屏、水南、望松、机动中队对管辖片区内食品摊贩整治工作负主体责任,做好日常巡查、管理和查处工作。
分阶段整治,有效促进行动成效。宣传发动阶段。执法队员向管辖片区内所有食品摊贩发放温馨提示,告知在县城范围开展食品摊贩联合整治行动,学校周边实行重点治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形成良好的氛围。集中整治阶段。协同食安办重点整治县城范围内所有学校周边的食品摊贩,尤其是城南小学、水南小学、阳溪小学和民族中学,各中队在上下学的重点时段,强化落实“定点、定人、定时、定责”管理模式,严查严处,确保校园周边无食品流动摊贩;对城区范围内所有非政府划定区域的食品流动摊贩进行整治,加强街面管理工作,强化街面秩序,消除交通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开展工作总结,将有关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并形成总结报告。
建长效机制,有效巩固治理成果。建立长效监督管理机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和常态化监管责任制度,做到纠建并举、标本兼治,防止出现反弹现象。对各中队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发现有缺位、漏位情况的依据绩效考核细则给予相应的扣分,并进行通报。
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200余人次,发放食品安全县创建温馨提醒400余份,通知街面要求限期整改40余家无证照摊贩,取缔校园周边20余家无证照流动摊贩。(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供稿 编辑 朱宇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