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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质量、彰特色、重节能——河北省积极推进农村危房改造

发布时间:2019-04-02 15:40 来源:

核心摘要:

 农村危房改造是一项关系贫困群众切身利益的惠民之策、亲民之举,改的是危房,暖的是民心。我省2015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开展以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积极采取措施,确保建筑质量,彰显风貌特色,推进建筑节能,切实将这项惠民举措落到实处。

确保建筑质量

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必须把质量安全放在第一位。我省在推进农村危房改造中,新建房屋除了要符合基本建设要求外,还必须符合抗震要求。地震设防地区,实施农房抗震改造要严格执行相关要求。为切实保证房屋结构安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还提前印发了《农村危房改造维修技术导则(试行)》,明确危房改造关键节点的技术处理措施,以加强技术指导、保数量高质量改造农村危房。导则中明确规定,农村危房改造必须由培训合格的农村建筑工匠或有资质的施工队伍承担,改造维修施工应做到工程质量合格,安全可靠,切实可行,易于施工。

彰显风貌特色

在保障居者有其屋的基础上,我省还积极加强传统村落和传统民居保护,加强农村危房改造风貌管理。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要求,各地在安排危房改造任务、制定分类补助标准时,要充分考虑传统村落和民居保护的需要,加大支持力度,坚持分散分户改造为主,在同等条件下符合保护发展规划、传承传统建造技术的优先安排。农村危房改造要符合农民生产生活习惯,改造后的农房须建筑面积适当、主要部件合格、房屋结构安全和基本功能齐全。开展农村危房改造的县(市、区)要制定或具备符合当地实际的农房设计图及风貌管理要求,包括选址、建筑体量、外观等方面内容,改造后农房要体现地域特征、民族特色和时代风貌,注重保持田园和传统特色。

推进建筑节能

在农村危房改造中,我省还积极推进建筑节能示范,要求各县(市)安排不少于5个相对集中的示范点(村),有条件的县(市)每个乡镇安排一个示范点(村)。鼓励全面应用建筑节能技术,每个建筑节能示范户要采用2项以上的房屋围护结构建筑节能技术措施。指导各地积极推进新材料、新技术、新装备、新样式在农村危房改造中的应用,帮助农民建设功能齐全、居住舒适、节能环保的房屋。(王啸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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