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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三年作战计划消除建筑施工和道路扬尘问题

发布时间:2019-03-29 15:02 来源:

核心摘要:

近日,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出台《河北省建筑施工与城市道路扬尘整治三年作战计划(2018—2020)》(以下简称《计划》),计划利用三年时间,消除建筑施工、城市道路扬尘问题,助力全省空气质量和人居环境持续改善。

《计划》明确了三年作战目标。建筑施工扬尘整治方面,2018年全省建筑工地扬尘整治达标率达到100%;2019年进一步提档升级;2020年底前构建起过程全覆盖、管理全方位、责任全链条的建筑施工扬尘治理体系。

城市道路扬尘整治方面,2018年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包括水洗和机扫),设区市达到82%,县级城市达到75%;2019年设区市83%,县级城市80%;2020年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85%且可机扫区域机械化清扫100%全覆盖。

《计划》明确,建筑施工扬尘整治工作共涉及施工现场封闭管理、施工现场道路和作业场地硬化、施工现场土方和裸露场地覆盖、出入车辆冲洗、施工现场洒水清扫及建筑垃圾处理、土石方和拆除湿法作业、建筑主体封闭和材料覆盖、施工现场视频监控和监测、施工现场禁止混凝土搅拌等9方面。

针对各个方面,《计划》均作出了具体要求。例如,施工现场按规定连续设置硬质围挡(围墙),实施全封闭管理。城区主干道两侧的围挡高度不低于2.5米,一般路段高度不低于1.8米。施工现场必须建立车辆冲洗制度,出入车辆严禁带泥上路。土石方和拆除作业过程中要洒水、喷淋、喷雾降尘,控制尘土飞扬,避免扬尘污染。拆除作业时,应在四周设置硬质封闭围挡及醒目警示标志,严禁敞开式拆除。

《计划》明确对施工现场进行实时监控。施工现场出入口、加工区和主作业区等处安装远程视频监控,与住建部门联网;按规定安装在线监测系统,与环保部门联网,对施工扬尘实时监控。

城市道路扬尘污染控制方面主要涉及深入创建“洁净城市”、加强渣土运输管理2方面工作。

《计划》指出,深入创建“洁净城市”,全面推行“以克论净”考核标准,建立道路扬尘防控体系。提高城市道路水洗机扫作业比例,推广主次干路高压冲洗与机扫联合作业模式,提高支路、街巷、非机动车道、人行道机扫和冲洗率。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实行网格化管理,建立环卫保洁责任人公示制度,构建环卫保洁指标量化考核机制。

渣土运输管理方面,《计划》要求,没有取得建筑渣土运输经营许可的企业一律不准从事建筑渣土运输处理。渣土运输车辆要全部进行密闭化改装,安装卫星定位装置。渣土车不得超高、超量装载,密闭不严不得上路行驶。同时,建立执法检查通报机制,会同公安、交通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尤其强化夜间建筑渣土运输车辆泄漏遗撒、乱倒乱卸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查处,对违法违规企业进行曝光,情节严重的责令停工、停业整顿直至吊销企业经营许可。

按照《计划》,每年年初各市、县主管部门组织对各类建筑工地、渣土运输企业进行深入细致的排查摸底,建立各类建筑工地项目、渣土运输车辆清单台账;年中组织开展建筑施工与城市道路扬尘整治百日专项行动,通过企业自查、市县复查、省级督查,实现省市县三级联动;年底组织“回头看”,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通报批评落后地区和单位。(周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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