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泉州认真落实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工作部署,以实施村庄环境综合整治为主线,以创建美丽宜居乡村为目标,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聚力打基础、树典型、建机制,全面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努力绘就“村庄秀美、环境优美、生活甜美、社会和美”的乡村画卷。简要汇报如下:
一、聚焦发展全局,写好“六个结合”的文章
(一)与城乡统筹发展相结合。同步推进乡村振兴和新型城镇化战略,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方针,着眼城乡统筹编制《泉州市城乡生活污水设施规划》、《泉州市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规划》等专项规划,推动污水垃圾、供水、电网等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重点。
(二)与农村产业发展相结合。围绕促进一二三产融合发展,以田园综合体、农村电子商务、休闲农业发展等涉农产业为基础,创建9个乡村振兴示范点,进一步提升泉州乡村发展亮点和典型。启动培育发展特色村镇试点工作,依托“一村一品”打造乡村产业发展空间平台,重点培育11个特色小镇、特色乡村,通过深入挖掘乡村的“独特资源”,催生乡村旅游热点,带动系列配套产业链,打造新的经济增长点。
(三)与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相结合。继续推进131个“千村整治,百村示范”美丽乡村建设,依托乡村自然生态和山水脉络,因地制宜、顺势利导、突出特色,着力把乡村建设成为“城市人向往、农村人留恋”的幸福家园。整治工作做到“不劈山、不砍树、不填池塘河流”,做好乡村自然生态的保护工作。同时,注重突出闽南特色的建设形式,利用乡土材料,打造“小桥、流水、人家”意蕴的特色村落景观。目前,泉州已建设市级以上美丽乡村927个、示范村163个、景观带34条,市本级及10个县(市、区)均获得环保部“国家生态市、县、区”命名,建成111个国家级生态乡镇、1659个市级以上生态村。
(四)与文化保护传承相结合。继续实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提升工程,保护好全市18个历史文化名镇名村、102个各级传统村落,立足传统乡村风貌、地域文化特色和农村乡土资源,充分挖掘并保护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古建筑、古树、古街、古道、古物、古迹等物质文化和民间艺术、手工技艺、民俗活动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留乡土印记,凸显乡愁文化。组织编制《泉州市传统建筑修建技术导则》,延续传统工艺与古建功能。
(五)与脱贫攻坚相结合。把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与农村危房、石结构房屋改造等工作相结合,改善贫困群众居住条件,避免农房建设有新房无新村。实施城乡石结构房屋改造2000万平方米,改造农村贫困户危房1326户。同时,持续深化农村“两违”综合治理,加强农房报建和风貌管控工作,注重发挥石改、危改户的示范带动作用,编制并引导村民选用《泉州市石结构房屋改造通用图集》,让农村个人建房不再“任性”,营造闽南乡村特色风貌。
(六)与农业农村体制改革相结合。切实抓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土地制度、金融体制等方面的改革,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通过制定《泉州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方案》、《泉州市推进农村产权抵押融资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文件,深化晋江市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重点突出打造宅基地抵押、活态利用的“农房乐”新业态,探索宅基地三权分置,建立农村产权流通市场,加快推进农村金融改革,激发农村经济活力。
二、突出重点领域,攻坚 “一革命、四行动”
(一)大力推进厕所革命。印发《泉州市进一步推进“厕所革命”行动实施方案》,按照“统筹规划、协调发展、重点建设、分步实施”原则,全面启动“厕所革命”三年行动计划,大力推动厕所建设逐步从城市扩展到农村、从景区扩展到全域,实现全覆盖,有效解决厕所脏、乱、差、少、偏等突出问题,完成新建改造61座乡镇公厕,131座农村公厕。
(二)实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行动。进一步加快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力争年内做到每个行政村都有垃圾收集点,每个乡镇都有垃圾转运站或填埋场,保障“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城乡一体化处理机制顺畅运行,做到“一把扫帚扫到底”。完成5个乡镇生活垃圾转运系统、630个行政村生活垃圾治理长效机制建设,实现全市乡镇、行政村生活垃圾治理全覆盖,完成427个行政村生活垃圾治理长效机制建设。
(三)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动。坚持“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行、统一管理”,按照“城郊型”村庄污水纳入城镇污水处理体系、人口较多“集聚型”村庄建设村级污水集中处理设施、人口较少的“偏远型”村庄建设户用污水处理设施的技术路线,深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年行动。今年,完成20个乡镇镇区、486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建设,新建改造80925户农户三格化粪池。
(四)农房整治行动。在全市范围内筛选确定11个乡镇、11个村庄作为农房整治试点,强化村庄风貌管控,规范新建农房审批,整治“半拉子房(裸房)”、全面遏制农村违建。编制有地域特色的农房单体立面设计方案和既有农房立面整治技术方案,完善审批管控机制,探索村集体收取风貌保证金的模式,加强农房建筑风貌管控。如虹山乡苏山村全面遏制违建。涂岭镇前欧村结合高铁沿线整治行动,不协调的建筑进行立面改造,并融入闽南传统民居特色元素。磁灶镇大埔村通过宅基地退出和重新规划集约用地,有效解决了村民困难型和改善型住房用地需求。
(五)实施村容村貌提升行动。紧扣“提升农村村落森林化、庭院花果化水平和生态宜居”主题,启动“绿色乡村三年行动”,2018实施宜居乡村绿化80个村,重点突出村庄道路、河道、庭院、房前屋后绿化,兼顾村庄绿化及村庄四周林带建设,整治。推广“微田园”建设,引导农民利用前庭后院和空闲地,种菜种果种树,发展庭院经济,打造美丽庭院,形成具有特色的生态田园。加强小城镇综合环境整治,开展占道经营专项治理、校园周边环境整治专项行动。推动22个省市级小城市培育试点镇实施镇区主要道路“白改黑”、缆线下地。同时,启动福厦高铁沿线泉州段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攻坚行动,建设富有地域特色的景观廊道。
三、注重政策引导,健全工作推进的体制机制
(一)强化政策引导。2012年以来,泉州市委、市政府先后制定了《泉州市建设“美丽乡村”五年行动计划(2012-2016)》、《泉州市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泉州市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三年行动方案》、《泉州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三年行动方案》等政策文件,市委、市政府成立以主要领导任组长的美丽乡村建设领导小组,每年召开乡村建设工作座谈会或现场专题会,每年制定年度计划、明确工作任务和重点,始终如一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工作,自上而下不断改变基层“重城轻乡”和对乡村建设的价值观念。
(二)强化统筹协调。建立健全“省指导、市推进、县落实、乡镇抓、村实施”的五级联动工作机制和美丽乡村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工作和业务指导,密切配合,统筹协调。市本级财政按照“因地制宜、精准施策”的原则,今年整合各类涉农资金3.18亿元、同比增长31.3%,加大对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工作的支持力度。各县(市、区)按照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的目标任务,基本明确本区域内推动工作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加强涉农资金整合,做到渠道不乱、用途不变、统筹安排、形成合力。
(三)坚持科学推进。持续深入推进县域乡村建设规划和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做到一切从实际出发,区分不同地区、不同类型农村情况,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不搞“一刀切”。坚持以“泉州美丽乡村”评选为抓手,通过典型引路、打造亮点,以点带线、以线促面,逐步丰富美丽乡村建设内涵,提升建设品位,涌现一批不同级别的美丽乡村示范村、示范段,由点到面,梯次推进。优化全市农村环境卫生考评办法,设立“后进创先奖补”制度,推进全市农村环卫保洁平衡向好发展。
(四)突出群众主体。坚持“村民议村民定、村民建村民管”原则,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从“政府要做”到“群众想做”转变。通过全员经济合作社、村民理事会、村规民约等方式强化村民自治,激发内生动力。简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审批和招投标程序,支持村级组织和农村“工匠”带头人等承接小型涉农工程项目,由村级组织自行购料,聘请工匠,组织村民投工投劳。将环境整治内容列入移风易俗和乡风文明建设。如呈祥乡呈祥村坚持以群众为实施主体,做到裸房装修、平改坡让群众自己做、投工投劳,改造材料样品公开、群众自行比对采购。并由村两委带头,逐户做好群众动员,破解群众观念问题、突破特殊群众困难,短时间内完成35户裸房整治工作。
(四)探索长效机制。不断健全政府主导、村民参与、社会支持的投入机制,完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机制,探索建立村庄道路、供排水、垃圾和污水处理等公用设施的长效管护制度以及科学合理的激励机制和通报制度,确保工作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