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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15项重点任务提升县城建设质量和水平

发布时间:2019-03-22 11:14 来源:

核心摘要:

 3月19日,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交通运输厅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对《中共河北省委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进行介绍解读。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相关负责人回答记者提问,对加快县城建设,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重点任务及具体举措进行了介绍。

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围绕推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在县城建设三年攻坚行动取得明显成效的基础上,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定了《关于加快县城建设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2018-2020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通过统筹县(市)新城建设与老城改造,着力抓重点、补短板、强功能、提品质,全力提升县城建设的质量和水平,到2020年底县城基本实现布局合理、功能齐全、管理规范。

《实施方案》主要从三个方面明确了15项重点任务:

在创新规划理念,强化规划引领方面,主要包括:健全完善规划体系,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完善公共服务功能,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塑造优美丰富的景观风貌等5项任务。

在补齐发展短板,提升功能质量方面,主要包括:加强道路交通设施建设,加快供水排水设施建设,强化城镇供热燃气保障,推进生态园林城建设,提升新建建筑品质,改善居民生活环境等6项任务。

在改进管理方式,提升管理水平方面,主要包括:完善城市管理体制,整治城区容貌环境,综合治理各类垃圾,保障设施安全运营等4项任务。

在工作推进上,《实施方案》要求,省直部门加大对县城建设的指导、协调和支持力度;设区市抓好分类指导、组织推进;县(市)政府落实主体责任,健全县城建设领导协调机构,明确工作安排和任务清单。支持县城建设项目使用政府限额债券,设立引导基金向县城建设投资倾斜,鼓励支持PPP模式有效利用社会资本,增加对县城建设的投入。建立省市县分级调度、通报、考核制度。各县(市)制定详细实施计划,明确部门职责,分解建设任务,确保按期保质完成,促进各项建设项目顺利实施。组织开展对标交流活动,借鉴成功经验和典型做法。加强规划建设管理人才培养,开展多层次业务学习,提高县城建设管理能力。(吴玉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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