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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剩余安置房清理成效明显

发布时间:2019-03-21 10:30 来源:

核心摘要:

 近年来,莆田市加快推进城市建设、危旧房改造等项目,多渠道、多主体实施土地房屋征迁,但因安置房建设统筹性不够,大量安置房流通性不足,造成部分安置房闲置、产权无法办理、安置小区配套设施不完善等问题。莆田市高度重视,市委市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相关问题,市政府联合多个部门,成立安置房建设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推进安置房建设分售及办证等工作;成立安置房历史遗留问题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清理安置房历史遗留问题。出台系列通知,规范统购商品房及剩余安置房基本程序,推动解决安置房建设进度滞后、配套不完善、逾期交房和安置房产权证办理难、剩余安置房处置及处置后资金回收等问题。各部门通力合作,重抓8个试点,“抓点带面”推进全市历史遗留房屋登记问题,并通过政府督查、人大审议、绩效考评、舆论监督等多种方式,对各个环节进行督办,实事求是地解决了拆迁安置房历史遗留房屋登记问题,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一是摸清了底数。全市共有剩余安置房项目共计155个,面积76.19万平方米,其中市级剩余安置房项目16个,面积5.6万平方米。各县区(建购)剩余安置房项目139个,面积70.59万平方米。二是限时移交管理。按照要求,市级45个安置房项目应于 2017年6月30日前按评估价移交给相关区政府(管委会)接管。日前,45个安置区已有33个安置区完成评估,评估总价6.92亿元,并已办理或正在办理移交。其中市土地储备中心7.21万平方米剩余安置房已顺利移交给各区政府,市财政已扣款2.76亿元,余下款项根据各区土地出让金收入情况,逐步扣收。三是完成了安置房申购款和补差款清算回收。日前,45个安置区有36个安置区已完成回迁,应收申购款和差价款4.4亿元,其中:建设单位已清收2.07亿元;余下的2.33亿元,移交所在地区政府清收,市财政通过上下级财政资金结算或从应拨土地出让金中扣取。仙游县各片区应收缴差价款4.77亿元,已收缴3.08亿元。四是剩余安置房得到合理处置。各县(区)政府(管委会)结合实际制定清理处置方案,通过向社会公开出售、转为保障性住房、转为其他征迁项目安置房等多种途径对清理出来的安置房进行分类处置。成绩的取得,除了强有力的领导和组织外,主要是注重从源头上避免或减少剩余安置房的产生。一是通过向社会公开出售、转为保障性住房、转为其他征迁项目安置房等3种方式处置剩余安置房。二是着力推广棚改征收货币化安置措施,扩大实施范围和优惠政策,通过政府搭桥居民选购等方式积极探索货币安置措施。三是采取土地出让及安置房回购模式建设,由区住建局作为征收部门,与中标方签订回购协议,这种模式建设期快、质量有保证、前期资金压力小,从源头上避免剩余安置房的产生。(厅房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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