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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科技创新平台申报启动了!

发布时间:2024-09-18 07:04 来源:

核心摘要:日前,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发出通知,决定,组织申报住房城乡建设部科技创新平台。

 
中华建设网讯   (记者 阎秋)    日前,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发出通知,决定,组织申报住房城乡建设部科技创新平台。
 
住建部
 
据了解,住房城乡建设部的科技创新平台是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目的是支撑和引领城乡建设绿色发展,实现碳达峰和碳中和的目标,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以及推动住房和城乡建设的高质量发展。
 
科技创新平台分为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创新中心两个主要类别:
 
重点实验室的重点是支撑性和引领性的科学研究,以及提升行业技术的成熟度。这些实验室主要开展应用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研究。
 
工程技术创新中心专注于技术集成创新和成果的转化应用,主要进行行业重大共性关键技术研究、重大技术装备研发、科技成果工程化研究、系统集成和应用。
 
根据分工,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部科技创新平台的规划布局和综合管理,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部科技创新平台的培育、推荐工作,协助开展平台建设及运行管理。
 
为进一步提升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科技创新能力,规范有序推进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住房城乡建设部决定,组织开展部科技创新平台申报工作。
 
根据要求,部科技创新平台的申报必须是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科研院所、骨干企业、高等院校等。
 
要具备六个基本条件:依托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专业领域符合国家、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发展重点和中长期发展战略;在本领域内科研开发优势明显、代表性强;具有相应领域的科技领军人才和结构合理的高水平科研队伍,明确科技创新平台首席专家;具有良好的技术研发场所、持续稳定的经费来源等保障条件;具有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和良好的运行机制。
 
根据规定,联合申报的单位应优势互补,签订合作协议,且不超过10家。1名科研人员原则上只在1个部科技创新平台任职,不得在超过2个科技创新平台(含国家级)任职。
 
住建部强调,申报单位要严格按照《管理办法》要求,紧密围绕部科技创新平台布局重点方向申报,并编制建设方案。科技创新平台名称应突出优势和特色,避免过于宽泛。申报材料包括申报函、推荐函(直接申报单位除外)、专家论证意见和建设方案。
 
部直属科研单位、部委直属高等院校、中央企业等单位,经专家论证后可直接向住建部申报;地方有关单位由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评审后向住建部推荐申报。
 
为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平台作用,住建部规定了部科技创新平台布局重点方向:
 
建筑工程方面,重点领域:建筑材料应用、建筑抗震与减隔震、施工安全、高品质住宅、装配式建筑。城市建设方面,重点领域:城市道路桥梁及隧道、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城市更新、城市管理、城市体检、城市生命线。乡村建设方面,重点领域:农房建设与改造、传统村落。支撑技术方面,重点领域:工程数字化、工程消防。
 
为推进部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住建部制定了《住房城乡建设部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方案》(模板),包括,建设背景和重要意义、总体思路、建设任务、依托单位技术优势和现有基础条件、运行管理机制与保障措施、经费预算、 进度安排、依托单位意见、推荐部门意见、有关场所、经费、科研成果的证明材料等十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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