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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鹤壁:查信用选物业 全面提高诚信服务水平

发布时间:2024-06-04 16:23 来源:

核心摘要:为进一步加强鹤壁市物业服务行业综合治理,规范市场秩序,加快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促进全市物业服务行业持续健康发展。通过信用信息采集、公开、评价应用和监督等,建立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报告”,并对其进行信用管理,信用不佳者,将影响其承接新服务。

中华建设网讯 (通讯员 张钊)为进一步加强鹤壁市物业服务行业综合治理,规范市场秩序,加快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促进全市物业服务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河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5月27日印发的《河南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要求,针对全市范围内物业主体机构,通过信用信息采集、公开、评价应用和监督等,建立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报告”,并对其进行信用管理,信用不佳者,将影响其承接新服务。


一是信用信息采集按照“谁监管、谁负责,谁采集、谁负责”的原则进行,省级以上相关部门认定的信用信息由河南省住建厅负责录入,市级以下相关部门、街道(乡镇)认定的信用信息分别由同级物业管理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录入。二是明确优良信用信息公开期限一般为3年,不良信用信息公开期限一般为3个月至3年,并不得低于相关行政处罚期限,其中涉及特种设备、安全生产、消防领域行政处罚信息最短公示期1年。不良信息分为分为A、B、C三个等级。三是《办法》明确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以星级评定方式进行,分为市场行为规范、物业安全管理、“红色物业”创建、智慧物业建设、履行社会责任等五个类别。每个类别单独评定,达到80分(含)以上可获得该项星级认定。市、县主管部门均可评定一星至五星等级,评定结果在评定机关所辖行政区域内应用。


下一步,鹤壁市住建局将通过推进《办法》实施,继续深化物业管理实践创新,更好地服务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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