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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住房公积金推出“商转公”新模式,实行“商转组合”贷款

发布时间:2023-11-11 08:13 来源:

核心摘要:日前,山东省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决定开展“商转组合”贷款业务,进一步减轻职工还贷负担。

 
中华建设网讯   (记者 韩冬)    日前,山东省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决定开展“商转组合”贷款业务,进一步减轻职工还贷负担。
 
 
据了解,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民生保障作用,进一步减轻职工还贷负担,青岛市决定对“商转公”业务办理模式进行优化,开展“商转组合”贷款业务。
 
申请办理“商转公”业务的职工家庭,可选择将原商业贷款的一部分转为公积金贷款,形成“商转组合”贷款,无需自筹资金偿还原商业贷款余额与公积金贷款额度的差额部分。职工的原商业贷款剩余本金应不超过所购房屋当前评估价值的70%,大幅减轻资金压力。自去年12月推出“商转公”政策以来,累计受理“商转公”贷款1500多笔、转贷总额5.88亿元,切实为职工节省住房成本,有力提振房地产市场信心。
 
据介绍,青岛市自去年12月推出“商转公”政策以来,累计受理“商转公”贷款1500多笔、转贷总额5.88亿元,切实为职工节省住房成本,有力提振房地产市场信心。
 
为满足青岛市职工的“商转组合”贷款需求,持续扩大“商转组合”贷款业务合作行范围,交通银行、工商银行从11月6日起在全市范围试运行“商转组合”贷款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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