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
  • 全国
  • 北京
  • 天津
  • 河北
  • 山西
  • 内蒙古
  • 辽宁
  • 吉林
  • 黑龙江
  • 上海
  • 江苏
  • 浙江
  • 安徽
  • 福建
  • 江西
  • 山东
  • 河南
  • 湖北
  • 湖南
  • 广东
  • 广西
  • 海南
  • 重庆
  • 四川
  • 贵州
  • 云南
  • 西藏
  • 陕西
  • 甘肃
  • 青海
  • 宁夏
  • 新疆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要闻

山东出台工程建设项目远程异地评标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2-11-03 17:12 来源:大众网

核心摘要:记者从山东省发展改革委了解到,近日,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合印发《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工程建设项目远程异地评标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记者从山东省发展改革委了解到,近日,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合印发《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工程建设项目远程异地评标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充分吸收借鉴全省各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开展工程建设项目远程异地评标工作的经验做法和实践探索,以规范远程异地评标组织管理、评标组织、应急管理、监督管理等为重点,对工程建设项目远程异地评标工作等进行了规范。《办法》共六章三十二条,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办法》明确了工程建设项目远程异地评标适用范围,规定优先采用远程异地评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为:(一)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方面,工程总承包、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20000万元以上的施工类项目;设备、材料等单项合同估算价5000万元以上的采购类项目;工程勘察、工程设计、监理服务、全过程工程咨询单项合同估算价1000万元以上的服务类项目。(二)列入省政府或设区的市政府重大项目名单的交通工程建设项目。(三)概算总投资20000万元以上大中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施工、主要设备材料、勘察、设计、监理、全过程工程咨询的采购。(四)招标人自愿采取远程异地评标的项目。
 
《办法》明确了工程建设项目远程异地评标项目监督管理责任,规定工程建设项目远程异地评标的行政监管、投诉处理等工作由项目主场相关行政监督部门负责,主、副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当按照相关行政监督部门要求,做好电子交易系统与电子监管系统对接工作,协助做好相关投诉处理。
 
近年来,山东各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持续加强交易电子化建设,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已实现招标公告发布、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提交、开标、评标、异议澄清补正、结果公示等电子化,为开展远程异地评标提供了坚实基础。目前,各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依托全流程电子化的交易系统,积极探索运用不见面开标、远程异地评标等线上方式,切实保障公共资源交易顺利进行。(记者 梁雯)
0

热门标签

投稿 订阅 合作

订阅

投稿

手机订阅入口
单位
姓名
地址
电话
稿件或合作事项
请先做成一个压缩包文件再上传,文件大小不超过10M。
大文件请发邮箱:zhjszzs@126.com
友情链接
联系方式
027-68873367
010-88585617
周一至周五 8:30-17:30
电子邮箱: zhjszzs@126.com
中华建设杂志社公众号
中华建设网
公众号
红点视频
公众号
中华建设杂志社头条号
中华建设杂志社新浪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