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一是安排水利救灾资金2亿元,用于支持浙江、云南、广东等6省(区)做好临时抗旱水源建设、添置提运水设备,增强抗旱保障能力,解决因旱饮水困难。
二是安排农业生产救灾资金10亿元,用于支持河北、安徽、河南等30个省(区、市)购置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所需农药、药械等物资,推广生物防治、生态控制和化学应急防治,做好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等相关工作,稳定农业生产、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核心摘要: 新华社北京4月6日电,记者从财政部了解到,财政部会同水利部、农业农村部于3月30日下达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12亿
其中,一是安排水利救灾资金2亿元,用于支持浙江、云南、广东等6省(区)做好临时抗旱水源建设、添置提运水设备,增强抗旱保障能力,解决因旱饮水困难。
二是安排农业生产救灾资金10亿元,用于支持河北、安徽、河南等30个省(区、市)购置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所需农药、药械等物资,推广生物防治、生态控制和化学应急防治,做好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等相关工作,稳定农业生产、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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