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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推动系统微型消防站建设

发布时间:2021-03-19 16:07 来源:长葛市住建局

核心摘要: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省安委会关于部署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有关文件精神,切实提升住建系统办公场所和物业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和火灾防控能力,根据市消防委员会统一部署,长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多措并举,推动系统各单位和物业管理单位按照标准建强专职微型消防站,有效发挥其作为本单位和物业管理企业“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省安委会关于部署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有关文件精神,切实提升住建系统办公场所和物业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和火灾防控能力,根据市消防委员会统一部署,长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多措并举,推动系统各单位和物业管理单位按照标准建强专职微型消防站,有效发挥其作为本单位和物业管理企业“消防工作站、宣传队、巡查队、灭火队”的效能,加强专职微型消防站建设和管理,进一步提升单位消防安全水平。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按照《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文件要求,周密部署,层层拧紧责任链条,要求局属各单位和物业企业,要在前期工作基础上,继续加强系统办公区域和企业、物业加强检查指导,推动单位按照标准建强专职微型消防站,有效发挥其作为本单位“消防工作站、宣传队、巡查队、灭火队”的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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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强化管控,注重质量。坚持“消防主推、单位主抓”的专职微型消防站建设工作原则,立足专职微型消防站“消防工作站、宣传队、巡查队、灭火队”四项职能,明确专职站人员工作职责,建立完善值班备勤制度,确保值守人员24小时在岗在位,加强制度措施落实,确保人员配备到位、岗位分工到位、器材配置到位,达到“有人员、有器材、有战斗力”标准,确保其最大化发挥自身作用。同时,局消防安全管理委员会按照“行业管理”原则,建立系统消防制度和联络通讯、统一指挥、应急响应机制,实现“一点着火,迅速补救”目标。在日常检查中,强化对专职微型消防站的检查,重点检查人员在岗、通信联络、器材装备、应急响应和灭火救援能力等执行或落实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企业单位负责人,并督促落实问题整改,对企业专职微型消防站建设工作中消防器材使用、灭火救援预案台账建立、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等方面进行指导,提高其业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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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加强培训,提升效果。定期组织专职微型消防站与就近消防中队开展联合演练,通过演练进一步明确相应程序、处置要点和协同任务,提升联合处置能力,局消防安全管理委员会坚持高标准培训,通过理论授课、技能培训、现场交流等形式,分层、分批组织专职微型消防站队员到市应急消防救援队开展全员轮训,切实提升队员能力素质,全面发挥专职微型消防站“消防工作站、宣传队、巡查队、灭火队”四项职能。

    (范栓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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