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摘要:日前,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本市房地产政策措施的通知》,决定,优化调整居民购买商品住房、企事业单位购买商品住房、个人住房信贷等三个方面的政策,迎接楼市“金九银十”。
中华建设网讯 (记者 寒冬) 日前,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本市房地产政策措施的通知》,决定,优化调整居民购买商品住房、企事业单位购买商品住房、个人住房信贷等三个方面的政策,迎接楼市“金九银十”。
据了解,深圳市二手住房价格自2021年5月起持续下跌,至今已达4年之久,2025年7月单月跌幅达0.9%,跻身全国跌幅前十,部分区域房价较高峰期近乎腰斩。
2025 年上半年,深圳住宅用地出让金未进入全国前20名,这对深圳补齐民生短板、推进外来人口本地化等工作形成资金制约。
深圳楼市波动性强,房地产对居民资产配置、金融市场及城市经济的影响显著,在投资情绪极其低迷的情况下,需要政策调整来稳定市场。
在“金九银十”传统销售旺季到来之际,为激发市场活力,推动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联合出台进一步优化调整房地产政策措施。
政策的出台有助于巩固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态势,稳定市场预期,吸引更多购房者入场,激活房地产交易市场,推动深圳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这次优化调整的政策措施主要有三个方面:
一是分区优化调整居民购买商品住房政策。
政策规定,符合条件的居民家庭在罗湖区、宝安区(不含新安街道)、龙岗区、龙华区、坪山区、光明区购买商品住房不限套数;无法提供1年及以上社保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上述区域限购2套;在盐田区、大鹏新区购买商品住房,不再审核购房资格;成年单身人士按照居民家庭执行商品住房限购政策。
二是分区优化调整企事业单位购买商品住房政策。
政策规定,企事业单位可在本市范围内购买商品住房,用于解决员工住房等需求。在福田区、南山区和宝安区新安街道范围内购买商品住房,需同时满足设立年限满1年、累计缴纳税款达100万元、员工人数10名及以上条件;在本市其他区域购买商品住房,不再审核购房资格。
三是优化调整个人住房信贷政策。
政策规定,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深圳市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要求和本机构经营状况、客户风险状况等因素,在利率定价机制安排方面不再区分首套住房和二套住房,合理确定每笔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具体利率水平。
新政放宽限购范围,降低二套房贷款首付比例和利率,使此前限购条件下的部分购房需求得以释放,提振了市场信心,对深圳楼市的企稳向好发挥积极作用。
这次优化调整的政策措施有许多创新:
分区施策精准调控。打破以往“一刀切”的调控模式,根据区域发展水平和库存情况,将全市划分为不同区域,实施差异化购房政策,精准引导住房需求,促进区域均衡发展。
通过分区优化调整购房政策,满足不同区域居民的住房需求,缓解库存压力,稳定市场预期。
政策调整后,符合条件的居民家庭在部分区域购房不再受限,非深户家庭购房门槛降低,成年单身人士购房政策与家庭统一,使更多群体能够根据自身需求选择合适的住房。
分区施策有助于引导人口和产业向非核心区合理流动,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优化城市空间布局。
利率定价机制创新。不再区分首套和二套住房贷款利率,由银行根据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要求和本机构经营状况、客户风险状况等因素自行确定利率,这一创新举措有助于降低购房成本,激发市场活力,同时给予金融机构更大的自主定价权,促进金融市场与房地产市场的良性互动。
企业购房政策放宽。较大尺度放开企业购房政策,非核心区域对企业购房完全放开限制,核心区域只要满足设立年限、纳税金额和员工人数等条件,也可不限套数购房,使企业购房成为一类重要的购房需求,为住房市场注入增量动力。企事业单位购房政策调整,鼓励企业参与住房供给,为解决员工住房问题提供新途径,丰富住房供应主体,推动住房市场多元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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